•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3-00229
  • 文号:闽发改价格函〔2023〕24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8-2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燃气电厂上网电价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燃气电厂上网电价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燃气电厂上网电价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8-24 09:35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经研究,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3家燃气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0.6262元/千瓦时,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经研究,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3家燃气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0.6262元/千瓦时,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