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3-00212
  • 文号:闽发改外经备〔2023〕5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8-03
  • 标题: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内容概述: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8-04 08:44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石材加工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石材加工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307-350000-04-01-321937。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石材加工厂项目

二、投资主体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583MA2XUG4897

三、投资地点

直接目的地

越南-平福省

最终目的地

越南-平福省

四、项目总投资

930万美元

五、中方投资额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930万美元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930万美元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投入货币93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730万美元,银行贷款200万美元)。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1.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拟在越南新设全资子公司富田工业责任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越南平福省汉管县;

3.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930万美元,其中250万美金用于购买土地,200万美元用于购买机器设备,200万美元用于厂房建设,180万美元用于员工薪资,100万美元用于其他费用和应急费用。拟建设4条石英石生产线和1条磨抛线,预计年产石英石大板40万平方米,产品主要在越南销售。

八、备注

无。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石材加工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石材加工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307-350000-04-01-321937。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石材加工厂项目

二、投资主体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583MA2XUG4897

三、投资地点

直接目的地

越南-平福省

最终目的地

越南-平福省

四、项目总投资

930万美元

五、中方投资额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930万美元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930万美元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投入货币93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730万美元,银行贷款200万美元)。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1.南安市富特建材有限公司拟在越南新设全资子公司富田工业责任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越南平福省汉管县;

3.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930万美元,其中250万美金用于购买土地,200万美元用于购买机器设备,200万美元用于厂房建设,180万美元用于员工薪资,100万美元用于其他费用和应急费用。拟建设4条石英石生产线和1条磨抛线,预计年产石英石大板40万平方米,产品主要在越南销售。

八、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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