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3-00169
  • 文号:闽发改新能〔2023〕24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6-2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6-28 15:56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请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按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项目优选工作,并于2023年7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我委。设区市级范围内申报的同一技术路线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联系人:张直东  0591-87063448,王宇楠  13675014092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请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按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项目优选工作,并于2023年7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我委。设区市级范围内申报的同一技术路线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联系人:张直东  0591-87063448,王宇楠  13675014092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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