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2-00410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2〕19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12-1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商请不再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的函》(闽教便函〔2022〕1660号)悉。经研究,鉴于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18-350121-82-01-018822)因总体规划调整、建设范围变化、建筑单体出资主体及投资额变化等原因尚未建设,同意撤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66号),不再执行。请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商请不再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的函》(闽教便函〔2022〕1660号)悉。经研究,鉴于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18-350121-82-01-018822)因总体规划调整、建设范围变化、建筑单体出资主体及投资额变化等原因尚未建设,同意撤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66号),不再执行。请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