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2-00324
- 文号:闽发改油气函〔2022〕37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9-2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大竹林煤矿等2处煤矿产能和瓦斯等级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大竹林煤矿等2处煤矿产能和瓦斯等级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龙岩、三明市工信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国家煤矿安监局等2部门《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23号)等要求,现将你们报送的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大竹林煤矿、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的产能和瓦斯等级信息在我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福建省煤矿生产能力情况
生产煤矿
序号 |
煤矿名称 |
生产能力 (万吨/年)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瓦斯等级 |
自燃发火类型 |
煤尘爆炸 危险性指数 |
备注 |
一 |
三明市 |
||||||
1 |
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大竹林煤矿 |
15 |
闽MK安许证字〔2022〕K5 |
低瓦斯矿井 |
不易自燃 |
无爆炸性 |
2022年1月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逾期取消公告,2022年9月7日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重新公布 |
二 |
龙岩市 |
||||||
2 |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 |
15 |
闽MK安许证字〔2022〕K4 |
低瓦斯矿井 |
不易自燃 |
无爆炸性 |
2022年1月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逾期取消公告,2022年9月7日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重新公布 |
说明:公布的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均为按矿井设计(按年工作日330天计算)确定的生产能力。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三明市工信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国家煤矿安监局等2部门《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23号)等要求,现将你们报送的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大竹林煤矿、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的产能和瓦斯等级信息在我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福建省煤矿生产能力情况
生产煤矿
序号 |
煤矿名称 |
生产能力 (万吨/年)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瓦斯等级 |
自燃发火类型 |
煤尘爆炸 危险性指数 |
备注 |
一 |
三明市 |
||||||
1 |
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大竹林煤矿 |
15 |
闽MK安许证字〔2022〕K5 |
低瓦斯矿井 |
不易自燃 |
无爆炸性 |
2022年1月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逾期取消公告,2022年9月7日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重新公布 |
二 |
龙岩市 |
||||||
2 |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 |
15 |
闽MK安许证字〔2022〕K4 |
低瓦斯矿井 |
不易自燃 |
无爆炸性 |
2022年1月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逾期取消公告,2022年9月7日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重新公布 |
说明:公布的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均为按矿井设计(按年工作日330天计算)确定的生产能力。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