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2-00252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13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7-2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2〕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324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和江阴港区集输运体系,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4-350000-04-01-820679)。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
三、项目单位: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福清市新厝镇双屿村,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上迳岭胶至新厝双屿段,之后与国道G228线互通交叉后沿海共线布设,经界下、霞埔、海岑、江兜后,终于新厝镇大沃村,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萩芦溪大桥。路线全长约5.3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起点至与国道G228线互通交叉段采用主辅路分离,主路双向六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45.5米;其余路段为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36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5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纳入福清市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清市人民政府出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融政函〔2022〕71号),审定项目社会稳定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做好临海路段软基处理方案,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
(二)加强与萩芦溪大桥建设方案的对接,细化落实起终点衔接方案设计。
(三)结合我省国道G228线滨海风景道路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项目风景道专项实施方案。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22〕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324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和江阴港区集输运体系,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4-350000-04-01-820679)。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
三、项目单位: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福清市新厝镇双屿村,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上迳岭胶至新厝双屿段,之后与国道G228线互通交叉后沿海共线布设,经界下、霞埔、海岑、江兜后,终于新厝镇大沃村,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G324线萩芦溪大桥。路线全长约5.3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起点至与国道G228线互通交叉段采用主辅路分离,主路双向六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45.5米;其余路段为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36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5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纳入福清市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清市人民政府出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4线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融政函〔2022〕71号),审定项目社会稳定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做好临海路段软基处理方案,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
(二)加强与萩芦溪大桥建设方案的对接,细化落实起终点衔接方案设计。
(三)结合我省国道G228线滨海风景道路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项目风景道专项实施方案。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