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2-00205
- 文号:闽发改网审工业〔2022〕10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6-0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的请示》(中沙化政〔202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建设,提升我省石化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化石化产业结构,增强芳烃、烯烃等基础石化原料的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0—2030年)批复的函》(闽发改工业函〔2021〕154号),同意建设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项目编码:2203-350000-04-01-962058)。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漳州古雷石化基地。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
主体工程:150万吨/年乙烯、10/100万吨/年环氧乙烷/乙二醇、40万吨/年双峰高密度聚乙烯、6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 高密度聚乙烯、40万吨/年聚丙烯(抗冲)、55万吨/年聚丙烯(均聚/无规共聚)、25/15万吨/年苯酚/丙酮、27万吨/年双酚A、29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含碳酸二甲酯、碳酸二苯酯)、91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含苯乙烯抽提)、57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22万吨/年丁二烯、5万吨/年己烯﹣1、5.6万吨/年丁烯﹣1等14套化工装置。除乙烯装置外,其余化工装置可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公用辅助工程:消防系统及生产给水泵站、循环水场、污水预处理厂、全厂给排水管网、变配电站、产品仓库、中间及产品罐区以及厂前区、维修站等。
项目所需原料由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供应。
四、项目总投资为420.71亿元(其中用汇9.47亿美元),项目资本金为140.24亿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
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由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沙特工业投资公司按照49%:51%股权比例合资设立。
中方投资者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68.72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49%;外方投资者沙特工业投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1.52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51%。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通过向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及《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请项目业主按照节能审查意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六、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本项目不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也不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在严格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由项目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方式。
七、项目业主要充分发挥中外合资优势,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多产高端化学品。要严格落实各项节能降碳措施,确保新建装置及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行业最新标杆水平和能耗限额先进值要求。要多用绿色能源、低碳原料,减少项目二氧化碳排放。
八、严格项目环保安全标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建立最严格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要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总体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建设和运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实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石化特征污染物的累积排放影响。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项目源头和过程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环保应急设施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做好安全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安全。
九、漳州市政府、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宣传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十、项目已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23202200012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综治中心关于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的复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省石化集团加快推进中沙古雷乙烯项目的函》(闽国资函运营〔2020〕156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闽环评审〔2022〕7号)。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业主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的请示》(中沙化政〔202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建设,提升我省石化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化石化产业结构,增强芳烃、烯烃等基础石化原料的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20—2030年)批复的函》(闽发改工业函〔2021〕154号),同意建设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项目编码:2203-350000-04-01-962058)。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漳州古雷石化基地。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
主体工程:150万吨/年乙烯、10/100万吨/年环氧乙烷/乙二醇、40万吨/年双峰高密度聚乙烯、6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 高密度聚乙烯、40万吨/年聚丙烯(抗冲)、55万吨/年聚丙烯(均聚/无规共聚)、25/15万吨/年苯酚/丙酮、27万吨/年双酚A、29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含碳酸二甲酯、碳酸二苯酯)、91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含苯乙烯抽提)、57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22万吨/年丁二烯、5万吨/年己烯﹣1、5.6万吨/年丁烯﹣1等14套化工装置。除乙烯装置外,其余化工装置可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公用辅助工程:消防系统及生产给水泵站、循环水场、污水预处理厂、全厂给排水管网、变配电站、产品仓库、中间及产品罐区以及厂前区、维修站等。
项目所需原料由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供应。
四、项目总投资为420.71亿元(其中用汇9.47亿美元),项目资本金为140.24亿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
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由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沙特工业投资公司按照49%:51%股权比例合资设立。
中方投资者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68.72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49%;外方投资者沙特工业投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1.52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51%。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通过向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及《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请项目业主按照节能审查意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六、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本项目不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也不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在严格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由项目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方式。
七、项目业主要充分发挥中外合资优势,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多产高端化学品。要严格落实各项节能降碳措施,确保新建装置及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行业最新标杆水平和能耗限额先进值要求。要多用绿色能源、低碳原料,减少项目二氧化碳排放。
八、严格项目环保安全标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建立最严格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要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总体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建设和运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实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石化特征污染物的累积排放影响。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项目源头和过程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环保应急设施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做好安全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安全。
九、漳州市政府、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宣传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十、项目已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23202200012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综治中心关于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的复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省石化集团加快推进中沙古雷乙烯项目的函》(闽国资函运营〔2020〕156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闽环评审〔2022〕7号)。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业主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