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2-00141
  • 文号:闽发改商价〔2022〕22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4-0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22-04-12 14:44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4元、中晚籼稻129元,请各地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2022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4元、中晚籼稻129元,请各地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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