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318
- 文号: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1〕15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1-1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训练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训练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州高速交警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闽公交警函〔2021〕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训练基地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104-92-01-093577)建设。具体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训练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99号(一大队队部)。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714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警务室内训练场、变配电房和附属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54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自筹解决。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州高速交警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闽公交警函〔2021〕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训练基地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104-92-01-093577)建设。具体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训练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99号(一大队队部)。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714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警务室内训练场、变配电房和附属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54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自筹解决。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