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279
- 文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40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0-0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夷山九曲溪竹筏运输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夷山九曲溪竹筏运输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武夷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0〕69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武夷山九曲溪竹筏运输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武夷山九曲溪竹筏运输服务价格仍维持现行标准,具体价格为130元/人次(从星村码头至武夷宫码头,含资源有偿使用费)。
二、竹筏由游客自愿选择乘坐,竹筏运输票应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三、本函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武夷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0〕69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武夷山九曲溪竹筏运输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武夷山九曲溪竹筏运输服务价格仍维持现行标准,具体价格为130元/人次(从星村码头至武夷宫码头,含资源有偿使用费)。
二、竹筏由游客自愿选择乘坐,竹筏运输票应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三、本函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