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253
  • 文号:闽发改商价〔2021〕56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9-0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9-15 09:25

各市、县发改委(局)、城管(住建、市政园林)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厨余垃圾是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之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行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福州、厦门市要在2022年底前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办法。

  二、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实行定额管理,并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计费周期、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定额、加价档次和分档加价幅度,并适当拉大价格级差,以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约束作用。福州、厦门市要在2023年底前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环卫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全链条监管的通知》(闽建管〔2019〕3号)要求,加强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环节监管,相关部门应不定期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加强费用征收和执法检查力度。

  四、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组织和落实工作。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计量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超定额累进加价档次划分和分档加价幅度制定等相关工作;环卫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做好超定额累进加价计费周期、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定额确定及调整和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实际排放量核定等相关工作。

  五、要加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机制改革工作的宣传,提高非居民单位对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推进工作开展,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市、县发改委(局)、城管(住建、市政园林)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厨余垃圾是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之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行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福州、厦门市要在2022年底前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办法。

  二、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实行定额管理,并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计费周期、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定额、加价档次和分档加价幅度,并适当拉大价格级差,以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约束作用。福州、厦门市要在2023年底前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环卫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全链条监管的通知》(闽建管〔2019〕3号)要求,加强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环节监管,相关部门应不定期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加强费用征收和执法检查力度。

  四、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组织和落实工作。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计量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超定额累进加价档次划分和分档加价幅度制定等相关工作;环卫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做好超定额累进加价计费周期、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定额确定及调整和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实际排放量核定等相关工作。

  五、要加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机制改革工作的宣传,提高非居民单位对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推进工作开展,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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