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114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7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4-2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4-29 08:18

泉州市发改委:

  报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1〕48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贯通国道G228线要求,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路网布局,提升国道通行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012-350000-04-01-402883)。

  二、项目建设地点:石狮市鸿山镇、锦尚镇、永宁镇。

  三、项目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石狮市伍堡村,顺接既有国道G228线莲坂至伍堡段,沿国道G228线老路至锦尚镇,后沿海边布设经新沙堤村、红塔湾、沙堤村、永宁镇区、黄金海岸至外高村,后继续沿国道G228线老路经金埭村、港边村,终于西岑村(晋江界)龙永大桥,顺接既有国道G228线晋江段。路线全长约15.9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7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1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石狮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承担,纳入石狮市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石狮市人民政府以《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狮政函〔2020〕46号)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防潮、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深化软基处理方案和路基防护形式,在充分利用老路的基础上,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型,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集约节约用地。

  (二)做好本项目与城市道路、防洪堤的衔接,并综合考虑城镇规划和沿线居民出行需要,完善交叉工程方案设计,优化交叉位置及形式。

  (三)做好本项目与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方案衔接,完善工程、投资界面划分。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期交通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安排建设工期,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发改委:

  报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1〕48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贯通国道G228线要求,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路网布局,提升国道通行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012-350000-04-01-402883)。

  二、项目建设地点:石狮市鸿山镇、锦尚镇、永宁镇。

  三、项目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石狮市伍堡村,顺接既有国道G228线莲坂至伍堡段,沿国道G228线老路至锦尚镇,后沿海边布设经新沙堤村、红塔湾、沙堤村、永宁镇区、黄金海岸至外高村,后继续沿国道G228线老路经金埭村、港边村,终于西岑村(晋江界)龙永大桥,顺接既有国道G228线晋江段。路线全长约15.9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7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1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石狮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承担,纳入石狮市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石狮市人民政府以《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狮政函〔2020〕46号)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防潮、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深化软基处理方案和路基防护形式,在充分利用老路的基础上,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型,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集约节约用地。

  (二)做好本项目与城市道路、防洪堤的衔接,并综合考虑城镇规划和沿线居民出行需要,完善交叉工程方案设计,优化交叉位置及形式。

  (三)做好本项目与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方案衔接,完善工程、投资界面划分。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期交通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安排建设工期,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