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099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字函〔2021〕6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4-1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财政厅:
报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可研暨初设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项目编码:2104-350000-04-04-870380)。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三、项目单位:省财政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整合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开发监控数据可视化、远程在线培训、乡村振兴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扶贫资金大数据治理平台、在线发放功能等系统;升级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子系统;对接全省(含市县)支付系统、指标系统和民政、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的系统数据;扩大扶贫惠民资金监管范围部署实施;新增乡村振兴支持资金监管模块建设;涉农资金监管范围整合、迁移;提升系统的支撑和安全能力等。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9.13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预算支农资金安排解决。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其他(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建设应用要求:
(一)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三)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四)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投资概算 (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455.00 |
|
1 |
整合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
60.00 |
|
2 |
新增系统开发 |
100.00 |
|
3 |
原有系统升级开发 |
50.00 |
|
4 |
系统支撑能力升级 |
10.00 |
|
5 |
对接其他业务系统开发 |
50.00 |
|
6 |
扶贫惠民扩大资金监管范围部署实施 |
50.00 |
|
7 |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监管系统 |
90.00 |
|
8 |
涉农资金监管范围部署实施 |
20.00 |
|
9 |
国密算法应用 |
15.00 |
|
10 |
系统软件 |
10.00 |
|
二 |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
34.13 |
|
1 |
项目系统集成费与培训费 |
11.38 |
工程费用*2.5% |
2 |
项目建设监理费 |
4.55 |
工程费用*1% |
3 |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
9.10 |
工程费用*2% |
4 |
项目管理与可研暨初设费 |
9.10 |
工程费用*2% |
|
合计 |
489.13 |
(一+二) |
省财政厅:
报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可研暨初设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项目编码:2104-350000-04-04-870380)。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三、项目单位:省财政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整合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开发监控数据可视化、远程在线培训、乡村振兴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扶贫资金大数据治理平台、在线发放功能等系统;升级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子系统;对接全省(含市县)支付系统、指标系统和民政、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的系统数据;扩大扶贫惠民资金监管范围部署实施;新增乡村振兴支持资金监管模块建设;涉农资金监管范围整合、迁移;提升系统的支撑和安全能力等。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9.13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预算支农资金安排解决。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其他(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建设应用要求:
(一)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三)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四)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投资概算 (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455.00 |
|
1 |
整合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
60.00 |
|
2 |
新增系统开发 |
100.00 |
|
3 |
原有系统升级开发 |
50.00 |
|
4 |
系统支撑能力升级 |
10.00 |
|
5 |
对接其他业务系统开发 |
50.00 |
|
6 |
扶贫惠民扩大资金监管范围部署实施 |
50.00 |
|
7 |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监管系统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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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涉农资金监管范围部署实施 |
20.00 |
|
9 |
国密算法应用 |
15.00 |
|
10 |
系统软件 |
10.00 |
|
二 |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
34.13 |
|
1 |
项目系统集成费与培训费 |
11.38 |
工程费用*2.5% |
2 |
项目建设监理费 |
4.55 |
工程费用*1% |
3 |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
9.10 |
工程费用*2% |
4 |
项目管理与可研暨初设费 |
9.10 |
工程费用*2% |
|
合计 |
489.13 |
(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