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020
  • 文号:闽发改重产〔2021〕5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1-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1-26 15:52

省管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重点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2〕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3〕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建设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和〈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3〕81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闽委办〔2020〕15号)等精神,我委对2020年考核类省重点项目建设(筹建、代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交通类省重点项目(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运输场站等)的建设(筹建、代建)单位目标考核结果由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委另行联合通报公布。

  经考核,2020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为较好的项目建设(筹建、代建)单位146个,较差的项目建设(筹建、代建)单位5个,其余为一般。现将最终考核结果为较好和较差的项目及建设(筹建、代建)单位予以通报,考核为一般的不通报公布。

  附件:

  1.2020年度考核类省重点项目目标考核为较好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2020年度考核类省重点项目目标考核为较差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管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重点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2〕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3〕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建设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和〈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3〕81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闽委办〔2020〕15号)等精神,我委对2020年考核类省重点项目建设(筹建、代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交通类省重点项目(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运输场站等)的建设(筹建、代建)单位目标考核结果由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委另行联合通报公布。

  经考核,2020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为较好的项目建设(筹建、代建)单位146个,较差的项目建设(筹建、代建)单位5个,其余为一般。现将最终考核结果为较好和较差的项目及建设(筹建、代建)单位予以通报,考核为一般的不通报公布。

  附件:

  1.2020年度考核类省重点项目目标考核为较好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2020年度考核类省重点项目目标考核为较差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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