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0-00190
- 文号: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0〕9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0-07-0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委老函〔2020〕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102-83-01-036098),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福州市工业路453号福建老年大学工业路校区西侧。
二、建设单位:福建老年大学。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总建筑面积267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1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地下室、公用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6914万元(不含教育设备购置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33万元(含土地费用6880万元),预备费103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基建投资20034万元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承担50%,土地费用6880万元由福州市解决。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贵局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项目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07〕11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5〕16号)、《关于延长闽建筑〔2015〕16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闽建筑〔2017〕118号)、《关于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6〕2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业主单位公开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并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列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的意见》(闽建筑函〔2020〕45号),该项目列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同意该项目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依法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的,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
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复函按有关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委老函〔2020〕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102-83-01-036098),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福州市工业路453号福建老年大学工业路校区西侧。
二、建设单位:福建老年大学。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总建筑面积267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91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地下室、公用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6914万元(不含教育设备购置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33万元(含土地费用6880万元),预备费103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基建投资20034万元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承担50%,土地费用6880万元由福州市解决。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贵局审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项目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07〕11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5〕16号)、《关于延长闽建筑〔2015〕16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闽建筑〔2017〕118号)、《关于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6〕2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业主单位公开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并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列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的意见》(闽建筑函〔2020〕45号),该项目列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同意该项目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依法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的,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
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复函按有关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