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0-00181
- 文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26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0-06-2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厦门大学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0〕1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闽发改服价〔2019〕381号)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的《价格成本调查报告》结论,经研究,现就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制定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环境设计等4个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90000元/生?学年。
二、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函自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届满前,请你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九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福建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闽发改服价〔2019〕381号)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调整学费标准的建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厦门大学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0〕1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闽发改服价〔2019〕381号)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的《价格成本调查报告》结论,经研究,现就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制定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环境设计等4个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90000元/生?学年。
二、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函自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届满前,请你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九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福建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闽发改服价〔2019〕381号)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调整学费标准的建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