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0-00115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5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0-04-1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0-04-20 09:05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0〕6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六纵十横”中的“第七横”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将对促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投资项目编码:2017-350721-54-01-063018)。

  二、项目建设地点:沙县。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顺接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南平段,经沙县高桥镇,终于柳坑村与福银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9.65公里,全部为新建线路。

  线路在与福银高速交叉处设置柳坑枢纽互通。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速公路便捷通乡镇,在福银高速公路高桥镇桂口村附近设置高桥互通。同步建设必要的互通连接线、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函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30亿元(静态投资约为11.0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52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40%。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投资由三明市政府发行债券等渠道依法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其他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建设模式为政府投资收费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十、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在下阶段设计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水源保护地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设计和平、纵线形,合理布置桥梁、隧道,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

  (二)根据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互通式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界面的划分。

  (三)根据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最新政策和交通运输部最新定额,进一步完善财务分析,落实资本金来源,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细化年度资金平衡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交能〔2020〕6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六纵十横”中的“第七横”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将对促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工程(投资项目编码:2017-350721-54-01-063018)。

  二、项目建设地点:沙县。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顺接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南平段,经沙县高桥镇,终于柳坑村与福银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9.65公里,全部为新建线路。

  线路在与福银高速交叉处设置柳坑枢纽互通。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速公路便捷通乡镇,在福银高速公路高桥镇桂口村附近设置高桥互通。同步建设必要的互通连接线、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函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30亿元(静态投资约为11.0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52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40%。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投资由三明市政府发行债券等渠道依法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其他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建设模式为政府投资收费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十、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在下阶段设计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水源保护地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设计和平、纵线形,合理布置桥梁、隧道,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

  (二)根据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互通式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界面的划分。

  (三)根据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最新政策和交通运输部最新定额,进一步完善财务分析,落实资本金来源,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细化年度资金平衡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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