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9-00404
  • 文号:闽发改农业函〔2019〕36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9-11-2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乐区石门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反馈意见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乐区石门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反馈意见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乐区石门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反馈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12-03 08:54

省水利厅:

  贵厅《关于商请增补石门水库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闽水函〔2019〕666号)已收悉,经研究,我委意见如下:

  福州滨海新城位于长乐区东部沿海,现状供水水源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急需建设石门水库。该项目的建设可提高滨海新城的防洪和供水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精神以及《福建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审查会议纪要》(闽发改农业〔2009〕133号)中“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未纳入近期拟建项目的水库或个别规划遗漏的水库项目,经省水利厅审查、省发改委核定后,作为审批的依据”的意见,同意将长乐区石门水库项目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请长乐区政府抓紧组

  织业主单位按建设程序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设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水利厅:

  贵厅《关于商请增补石门水库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闽水函〔2019〕666号)已收悉,经研究,我委意见如下:

  福州滨海新城位于长乐区东部沿海,现状供水水源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急需建设石门水库。该项目的建设可提高滨海新城的防洪和供水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精神以及《福建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审查会议纪要》(闽发改农业〔2009〕133号)中“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未纳入近期拟建项目的水库或个别规划遗漏的水库项目,经省水利厅审查、省发改委核定后,作为审批的依据”的意见,同意将长乐区石门水库项目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请长乐区政府抓紧组

  织业主单位按建设程序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设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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