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9-00261
  • 文号:闽发改服价〔2019〕40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9-08-0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告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告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08-09 20:58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改革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零售价格发布形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8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详见通告附件。

  二、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正文印张、插页、封面价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制定我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的通知》(闽价费〔2018〕112号)的规定和价格标准执行。教材发行费率按彩色版28%、单色和双色版30%执行,教辅材料发行费率按35%执行。

  三、本通告公布的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一律未包含光盘价格。销售光盘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每张光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5元,并应在教材和教辅材料封底零售价格后进行标示。

  四、省外直供我省的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是指因我省征订数量较少或少量补货等原因,出版单位没有专门为我省开机印制而以省外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零售价格直供我省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其封底标注的零售价格如高于我省核定的价格,一律按我省核定的价格执行;其封底标注的零售价格如低于我省核定的价格,则按标注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各有关出版单位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出版的所有教材和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零售价格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福建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汇总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改革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零售价格发布形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8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详见通告附件。

  二、我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正文印张、插页、封面价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制定我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的通知》(闽价费〔2018〕112号)的规定和价格标准执行。教材发行费率按彩色版28%、单色和双色版30%执行,教辅材料发行费率按35%执行。

  三、本通告公布的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一律未包含光盘价格。销售光盘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每张光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5元,并应在教材和教辅材料封底零售价格后进行标示。

  四、省外直供我省的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是指因我省征订数量较少或少量补货等原因,出版单位没有专门为我省开机印制而以省外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零售价格直供我省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其封底标注的零售价格如高于我省核定的价格,一律按我省核定的价格执行;其封底标注的零售价格如低于我省核定的价格,则按标注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各有关出版单位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出版的所有教材和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零售价格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福建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汇总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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