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9-00171
- 文号:协同办〔2019〕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9-05-24
- 标题: 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市人民政府,省委台港澳办、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民宗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统计局、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通信管理局: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实施。
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9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市人民政府,省委台港澳办、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民宗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统计局、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通信管理局: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实施。
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9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