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9-00095
  • 文号:闽发改价格〔2019〕18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9-03-2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驻榕和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驻榕和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驻榕和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03-26 08:04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19中央驻榕和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19中央驻榕和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