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8-00362
  • 文号:闽发改高技〔2018〕79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12-2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01-03 08:59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你们报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专家评审和专题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福建省智慧医工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29个平台在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原则同意依据申请报告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二、新授牌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要严格执行经批复的申请报告,紧紧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协同创新,着力突破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开展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形成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省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三、你们作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程研究中心的监督管理,抓紧推进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确保各工程研究中心如期完成所提出的发展目标,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我委将根据《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强运行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

  附件:2018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你们报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专家评审和专题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福建省智慧医工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29个平台在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原则同意依据申请报告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二、新授牌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要严格执行经批复的申请报告,紧紧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协同创新,着力突破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开展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形成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省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三、你们作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程研究中心的监督管理,抓紧推进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确保各工程研究中心如期完成所提出的发展目标,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我委将根据《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强运行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

  附件:2018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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