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8-00236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字函〔2018〕13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9-1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9-20 09:14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报批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环保信函〔2018〕10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为2018-350102-65-01-048379)。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内。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三、建设内容: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包括:数据对接、数据清洗比对、数据深度分析)、重点业务系统功能扩展(建设包括: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系统、排污许可证信息共享系统、全省“专项行动”任务支撑系统、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

  核系统、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管理系统升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辅助系统、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督系统、辐射站实验管控系统升级、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升级、环境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建设。

  四、建设期限:十八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146.68万元,由省环保厅自行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其我省配套政策要求,落实招投标制度。

  八、建设应用要求: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云计算平台等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应按照《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相关政务数据登记、汇聚和服务。要充分利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法人基础数据库、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息资源,做好信息和信用验证。做好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涉及项目相关标准,请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九、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费用类别

投资概算

备注

工程费用

1052.00

 

1.1

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

210.00

 

1.1.1

数据对接

70.00

 

1.1.2

数据清洗比对(污染源基本信息动态更新)

80.00

 

1.1.3

数据深度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预报)

60.00

 

1.2

重点业务系统功能扩展

610.00

 

1.2.1

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系统

50.00

 

1.2.2

排污许可证信息共享系统

40.00

 

1.2.3

全省“专项行动”任务支撑系统

100.00

 

1.2.4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

100.00

 

1.2.5

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管理系统

100.00

 

1.2.6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辅助系统

50.00

 

1.2.7

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督系统

130.00

 

1.2.8

辐射站实验管控系统

30.00

 

1.2.9

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

10.00

 

1.3

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系统

70.00

 

1.4

环境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80.00

 

1.5

密码安全、移动APP安全加固建设

82.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4.68

 

2.1

项目管理与可研费用

21.04

(工程费用)×2%

2.2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31.56

(工程费用)×3%

2.3

工程监理费

21.04

(工程费用)×2%

2.4

系统测试与安全评测费

21.04

(工程费用)×2%

总计

1146.68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报批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环保信函〔2018〕10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为2018-350102-65-01-048379)。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内。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三、建设内容: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包括:数据对接、数据清洗比对、数据深度分析)、重点业务系统功能扩展(建设包括: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系统、排污许可证信息共享系统、全省“专项行动”任务支撑系统、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

  核系统、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管理系统升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辅助系统、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督系统、辐射站实验管控系统升级、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升级、环境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建设。

  四、建设期限:十八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146.68万元,由省环保厅自行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其我省配套政策要求,落实招投标制度。

  八、建设应用要求: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云计算平台等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应按照《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相关政务数据登记、汇聚和服务。要充分利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法人基础数据库、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息资源,做好信息和信用验证。做好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涉及项目相关标准,请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九、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费用类别

投资概算

备注

工程费用

1052.00

 

1.1

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

210.00

 

1.1.1

数据对接

70.00

 

1.1.2

数据清洗比对(污染源基本信息动态更新)

80.00

 

1.1.3

数据深度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预报)

60.00

 

1.2

重点业务系统功能扩展

610.00

 

1.2.1

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系统

50.00

 

1.2.2

排污许可证信息共享系统

40.00

 

1.2.3

全省“专项行动”任务支撑系统

100.00

 

1.2.4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

100.00

 

1.2.5

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管理系统

100.00

 

1.2.6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辅助系统

50.00

 

1.2.7

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督系统

130.00

 

1.2.8

辐射站实验管控系统

30.00

 

1.2.9

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

10.00

 

1.3

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系统

70.00

 

1.4

环境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80.00

 

1.5

密码安全、移动APP安全加固建设

82.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4.68

 

2.1

项目管理与可研费用

21.04

(工程费用)×2%

2.2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31.56

(工程费用)×3%

2.3

工程监理费

21.04

(工程费用)×2%

2.4

系统测试与安全评测费

21.04

(工程费用)×2%

总计

11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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