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8-00199
  • 文号:闽发改生态〔2018〕45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7-3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7-30 16:47

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40号)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福建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40号)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福建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2017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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