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8-00197
- 文号:闽发改数综〔2018〕42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8-07-1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直有关部门,福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数字办,漳州、泉州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5号)提出的发展智能机器人的重要任务,加速推进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和应用,探索培育智能机器人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经研究,启动2018年度省级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
(二)智能机器人主要部件;
(三)智能机器人整机;
(四)支撑智能机器人开发、训练、运行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项目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具备较强的人才储备、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与其它单位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二)项目单位所申报的智能机器人技术研发、整机制造、平台建设等方案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和规划,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突破可能,能够补充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短板,未来可在各行业大规模推广应用,可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三)申报项目由省直各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各地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我委将择优对征集到的创新项目进行扶持。
请单位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福建省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省发改委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
联系人:王世泽 电话:0591-87063247
邮箱:szbghc@fujian.gov.cn
附件:1. 项目申报要求
2. 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说明
1、申报对象:在福建省内注册成立,从事智能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本通知征集范围,承担单位有能力自主研发至少一种智能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产品或解决方案,拥有至少一项与智能机器人相关的人工智能、传感与识别、决策与控制、人机交互、关键部件(伺服系统、控制系统、传感系统)、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生产工艺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以及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翼行、蛇行、足行、爬行、鱼行等多种仿生机器人整机生产或应用等。
(2)具有与智能机器人研发或生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和供应链体系;
2、申报书内容及附件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栏目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单位须按照资金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需每页加盖公章。
4、申报书及附件须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申报书封面、骑缝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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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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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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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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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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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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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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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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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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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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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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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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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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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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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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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 企业类型 |
01.国有企业 02.集体企业 03.股份合作企业 04.联营企业 05.有限责任公司 06.股份有限公司 07.私营企业 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9.外商投资企业 10.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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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总资产 (万元) |
2017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净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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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智能机器人相关知识产权取得情况 |
与智能机器人相关产品或技术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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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类别 |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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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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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技术分类 |
□人工智能 □传感与识别 □决策与控制 □人机交互 □生产工艺 □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关键部件(伺服系统、控制系统、传感系统) □其他(若为其他请具体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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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生产 应用分类 |
□工业机器人 □服务机器人 □特种机器人 □仿生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翼行、蛇行、足行、爬行、鱼行等机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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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智能机器人 相关的研发 或生产条件 |
建设地点及场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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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件设施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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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供应链 体系 |
(上下游供应链情况,如零部件供应商情况、代工厂商情况、产品配套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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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整机 □部件 □研发 □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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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心团队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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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概况及经营范围 |
(须从事智能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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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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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情况 |
核心产品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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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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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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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市场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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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领域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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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竞争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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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奖励及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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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承担的与智能机器人相关的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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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目录
(以下提供复印件即可,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基本材料
(一)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定的企业近两年的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单位资质相关材料
(一)单位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等证明材料。
(三)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其它技术证明文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和产品相关材料
(一)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实现路径及可行性分析
(二)单位相关供应链情况说明(如,如零部件供应商情况、代工厂商情况、产品配套情况等),提供相关合同附件。
(三)智能机器人企业与采购方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对应的产品或服务)。
省直有关部门,福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数字办,漳州、泉州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5号)提出的发展智能机器人的重要任务,加速推进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和应用,探索培育智能机器人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经研究,启动2018年度省级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
(二)智能机器人主要部件;
(三)智能机器人整机;
(四)支撑智能机器人开发、训练、运行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项目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具备较强的人才储备、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与其它单位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二)项目单位所申报的智能机器人技术研发、整机制造、平台建设等方案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和规划,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突破可能,能够补充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短板,未来可在各行业大规模推广应用,可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三)申报项目由省直各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各地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我委将择优对征集到的创新项目进行扶持。
请单位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福建省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省发改委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
联系人:王世泽 电话:0591-87063247
邮箱:szbghc@fujian.gov.cn
附件:1. 项目申报要求
2. 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说明
1、申报对象:在福建省内注册成立,从事智能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本通知征集范围,承担单位有能力自主研发至少一种智能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产品或解决方案,拥有至少一项与智能机器人相关的人工智能、传感与识别、决策与控制、人机交互、关键部件(伺服系统、控制系统、传感系统)、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生产工艺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以及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翼行、蛇行、足行、爬行、鱼行等多种仿生机器人整机生产或应用等。
(2)具有与智能机器人研发或生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和供应链体系;
2、申报书内容及附件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栏目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单位须按照资金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需每页加盖公章。
4、申报书及附件须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申报书封面、骑缝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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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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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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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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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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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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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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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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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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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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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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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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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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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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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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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 企业类型 |
01.国有企业 02.集体企业 03.股份合作企业 04.联营企业 05.有限责任公司 06.股份有限公司 07.私营企业 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9.外商投资企业 10.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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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总资产 (万元) |
2017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净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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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智能机器人相关知识产权取得情况 |
与智能机器人相关产品或技术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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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类别 |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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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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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技术分类 |
□人工智能 □传感与识别 □决策与控制 □人机交互 □生产工艺 □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关键部件(伺服系统、控制系统、传感系统) □其他(若为其他请具体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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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生产 应用分类 |
□工业机器人 □服务机器人 □特种机器人 □仿生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翼行、蛇行、足行、爬行、鱼行等机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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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智能机器人 相关的研发 或生产条件 |
建设地点及场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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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件设施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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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供应链 体系 |
(上下游供应链情况,如零部件供应商情况、代工厂商情况、产品配套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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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整机 □部件 □研发 □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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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心团队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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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概况及经营范围 |
(须从事智能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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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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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情况 |
核心产品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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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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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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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市场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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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领域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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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竞争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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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奖励及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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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承担的与智能机器人相关的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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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目录
(以下提供复印件即可,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基本材料
(一)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定的企业近两年的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单位资质相关材料
(一)单位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等证明材料。
(三)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其它技术证明文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和产品相关材料
(一)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实现路径及可行性分析
(二)单位相关供应链情况说明(如,如零部件供应商情况、代工厂商情况、产品配套情况等),提供相关合同附件。
(三)智能机器人企业与采购方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对应的产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