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2-3000-2016-05744
  • 文号:闽发改网交通〔2016〕22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6-02-2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16-03-03 11:23

闽发改网交通〔2016〕22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15〕243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工可批复如下:

  一、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三环)段是福州市重要的西向通道,既有道路桥梁建成年代久远,原设计标准较低,通行能力不足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突破西向交通瓶颈、改善闽江过江通道,促进和引导新型城市化发展,同意建设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段)。

  二、路线起于洪山桥与杨桥西路、洪甘路交叉口处,沿既有道路布设,改建洪山桥跨闽江,与闽江大道、上下店路交叉后,路线分两幅布设(左幅隧道、右幅明洞)穿妙峰山,在农林大学南大门处汇合,终点与三环快速路洪塘互通衔接,路线全长2公里。项目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7.5米;匝道采用设计速度20—25公里/小时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洪山桥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8级,桥梁通航等级为内河Ⅳ级航道,主桥采用跨径72+132+72米的空腹式连续梁桥。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5.69亿元,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负责统筹安排。

  四、项目建设单位: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施工期:具体工期待初设阶段另行研究确定。要求福州市政府牵头组织项目业主及住建、规划、交警等部门和设计单位,认真研究和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疏解方案,尽最大可能缩短工期,努力减少工程施工对群众出行的交通影响。

  六、项目已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附后)并经我委审查,年综合能耗195.7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政府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是:行业初审意见(榕交规〔2015〕184号);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0120150165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榕国土资预〔2015〕0037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榕环保评〔2015〕200号);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闽水水保〔2015〕173号);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闽水建管〔2015〕96号);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闽港航建〔2015〕14号)。

  九、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水利、港航、安全等部门意见,在开展初步设计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并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发改网交通〔2016〕22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审批〔2015〕243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工可批复如下:

  一、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三环)段是福州市重要的西向通道,既有道路桥梁建成年代久远,原设计标准较低,通行能力不足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突破西向交通瓶颈、改善闽江过江通道,促进和引导新型城市化发展,同意建设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段)。

  二、路线起于洪山桥与杨桥西路、洪甘路交叉口处,沿既有道路布设,改建洪山桥跨闽江,与闽江大道、上下店路交叉后,路线分两幅布设(左幅隧道、右幅明洞)穿妙峰山,在农林大学南大门处汇合,终点与三环快速路洪塘互通衔接,路线全长2公里。项目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7.5米;匝道采用设计速度20—25公里/小时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洪山桥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8级,桥梁通航等级为内河Ⅳ级航道,主桥采用跨径72+132+72米的空腹式连续梁桥。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5.69亿元,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负责统筹安排。

  四、项目建设单位: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施工期:具体工期待初设阶段另行研究确定。要求福州市政府牵头组织项目业主及住建、规划、交警等部门和设计单位,认真研究和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疏解方案,尽最大可能缩短工期,努力减少工程施工对群众出行的交通影响。

  六、项目已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附后)并经我委审查,年综合能耗195.7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政府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是:行业初审意见(榕交规〔2015〕184号);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0120150165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榕国土资预〔2015〕0037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榕环保评〔2015〕200号);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闽水水保〔2015〕173号);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闽水建管〔2015〕96号);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闽港航建〔2015〕14号)。

  九、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水利、港航、安全等部门意见,在开展初步设计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并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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