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5-00106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5〕5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4-1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五显(厦北)50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五显(厦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闽电函〔2025〕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为提高厦门北部电网的供电能力,满足厦门市负荷增长和地区大用户的接入需求,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五显(厦北)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编码:2412-350000-04-01-78155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五显(厦北)500kV变电站位于厦门同安区五显镇,新建500kV线路工程自五显镇三秀山村向北出线,途径明溪村、造水村,全线位于同安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五显(厦北)500kV变电站规划建设4台主变,本期建设1台1000MVA主变和4个500kV、11个220kV出线间隔;新建金辉—泉州Ⅰ、Ⅱ回开断环入五显(厦北)变电站500kV线路总长度约7.4公里(折单约12.8公里),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686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等相关文件分别是: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122025XS0001号);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本项目在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五显(厦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闽电函〔2025〕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为提高厦门北部电网的供电能力,满足厦门市负荷增长和地区大用户的接入需求,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五显(厦北)50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编码:2412-350000-04-01-78155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五显(厦北)500kV变电站位于厦门同安区五显镇,新建500kV线路工程自五显镇三秀山村向北出线,途径明溪村、造水村,全线位于同安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五显(厦北)500kV变电站规划建设4台主变,本期建设1台1000MVA主变和4个500kV、11个220kV出线间隔;新建金辉—泉州Ⅰ、Ⅱ回开断环入五显(厦北)变电站500kV线路总长度约7.4公里(折单约12.8公里),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686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等相关文件分别是: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122025XS0001号);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本项目在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