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4-00334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15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9-3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10-08 16:10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的函》(闽电函〔2024〕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为满足泉州鸿山电厂三期送出需求,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408-350000-04-01-932674)。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线路起于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升压站,终于霞泽500千伏变电站,途经石狮市锦尚镇、永宁镇;霞泽500千伏变电站位于石狮市永宁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鸿山电厂三期~霞泽500千伏变电站线路约7.7km、霞泽变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及配套光缆通信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1220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等相关文件分别是: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鸿山电厂三期~霞泽线路)及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二期工程(霞泽~东岗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狮自然资函〔2023〕354号),原则同意路径走向;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本项目在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的函》(闽电函〔2024〕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为满足泉州鸿山电厂三期送出需求,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408-350000-04-01-932674)。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线路起于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升压站,终于霞泽500千伏变电站,途经石狮市锦尚镇、永宁镇;霞泽500千伏变电站位于石狮市永宁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鸿山电厂三期~霞泽500千伏变电站线路约7.7km、霞泽变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及配套光缆通信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1220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等相关文件分别是: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鸿山电厂三期~霞泽线路)及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二期工程(霞泽~东岗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狮自然资函〔2023〕354号),原则同意路径走向;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本项目在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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