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4-00110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4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4-1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事项变更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事项变更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事项变更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4-22 09:46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华电福瑞公司关于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单位变更的请示》(华电福瑞规〔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3年6月29日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72号文核准批复了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编码:2305-350000-04-01-511385)。项目单位: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因“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的调整”,需对原核准文件内“项目单位”和“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进行变更,现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同意你司以下的申请:1.将原核准文件中项目单位“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古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原核准文件中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变更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占股70%,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30%”。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72号文执行,请你司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变更及后续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华电福瑞公司关于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单位变更的请示》(华电福瑞规〔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3年6月29日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72号文核准批复了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编码:2305-350000-04-01-511385)。项目单位: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因“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的调整”,需对原核准文件内“项目单位”和“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进行变更,现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同意你司以下的申请:1.将原核准文件中项目单位“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古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原核准文件中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变更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占股70%,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30%”。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72号文执行,请你司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变更及后续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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