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3-00040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1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02-1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3-02-20 09:06

福建鑫海冶金散装码头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开工延期的报告》(闽鑫码综字〔2022〕第8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1年2月22日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40号文核准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1-350000-04-01-929761)。批复后业主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岸线使用批复等,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鉴于此,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你司申请,将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期限延期1年(至2024年2月22日),其他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40号文执行。

  开工建设只可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如延期届满仍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抓紧办理开工前相关准备手续,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鑫海冶金散装码头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开工延期的报告》(闽鑫码综字〔2022〕第8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1年2月22日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40号文核准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1-350000-04-01-929761)。批复后业主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岸线使用批复等,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鉴于此,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你司申请,将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期限延期1年(至2024年2月22日),其他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40号文执行。

  开工建设只可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如延期届满仍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抓紧办理开工前相关准备手续,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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