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2-00333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2022〕16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10-0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2-10-10 17:0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建设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的请示》(三钢股份〔2022〕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利用你司生产过程中富余的高炉、转炉、焦炉煤气,降低企业综合能耗,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项目编码:2206-350000-04-01-997698)。

  项目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2×260t/h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2×80MW超高温亚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625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项目出资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国用(2016)01995号、明国用(2016)01996号〕、《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的规划意见》《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的函》(元政函〔2022〕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你司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本项目建成后电量除自发自用外,余量按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建设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的请示》(三钢股份〔2022〕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利用你司生产过程中富余的高炉、转炉、焦炉煤气,降低企业综合能耗,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项目编码:2206-350000-04-01-997698)。

  项目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2×260t/h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2×80MW超高温亚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625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项目出资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国用(2016)01995号、明国用(2016)01996号〕、《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的规划意见》《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三钢闽光动力厂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的函》(元政函〔2022〕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你司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本项目建成后电量除自发自用外,余量按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