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2-00244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2022〕12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7-1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长泰特~厦门5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长泰特~厦门5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长泰特~厦门5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2-07-18 08:1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的函》(闽电函﹝2022﹞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电网规划。本项目作为北电南送特高压工程的配套项目,可满足长泰1000kV变电站电力疏散需要,提高厦门地区供电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项目编码:2204-350000-04-01-20279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厦门市同安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长泰特~厦门变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2×48.5千米,全线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配套建设相关间隔扩建工程和系统二次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47226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5日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厦门(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的规划选址意见函》(漳泰自然资规〔2022〕103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福建厦门(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同资源规划函〔2022〕19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的函》(闽电函﹝2022﹞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电网规划。本项目作为北电南送特高压工程的配套项目,可满足长泰1000kV变电站电力疏散需要,提高厦门地区供电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项目编码:2204-350000-04-01-202798)。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厦门市同安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长泰特~厦门变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2×48.5千米,全线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配套建设相关间隔扩建工程和系统二次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47226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5日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8日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厦门(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的规划选址意见函》(漳泰自然资规〔2022〕103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福建厦门(长泰)特-厦门500kV双回线路工程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同资源规划函〔2022〕19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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