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2-00039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2〕2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1-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浦-诏安段)项目单位变更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浦-诏安段)项目单位变更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浦-诏安段)建设单位的函》(项目管理福建管网函〔20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函复如下:
我委于2013年2月4日以闽发改网能源〔2013〕11号文核准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浦-诏安段)项目(项目编码:2017-350624-45-02-072944),项目单位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你司已存续分立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闽投(福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分立后的中海闽投(福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公司股本结构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占60%,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40%)负责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且已经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企业名称由“中海闽投(福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我委同意你司申请,将项目单位由“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其余核准内容不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浦-诏安段)建设单位的函》(项目管理福建管网函〔20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函复如下:
我委于2013年2月4日以闽发改网能源〔2013〕11号文核准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浦-诏安段)项目(项目编码:2017-350624-45-02-072944),项目单位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你司已存续分立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闽投(福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分立后的中海闽投(福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公司股本结构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占60%,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40%)负责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且已经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企业名称由“中海闽投(福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我委同意你司申请,将项目单位由“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其余核准内容不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