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1-00408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21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2-3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1-12-31 17:26

盛洋泰(三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的请示》(盛洋泰文字〔2021〕12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集疏运体系,充分利用既有铁路网络,发挥铁路运输优势,提高物流运输效率,促进建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编码:2112-350000-04-01-200189)。

  项目单位为盛洋泰(三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明市建宁县南郊濉溪镇。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接轨自浦梅线建宁南站,新建专用线与既有建宁南站采用横列式布置,全线新建框架桥2座,新增货物线4条、机待线2条、安全线1条,站线铺设有砟轨道4.761铺轨公里,站线改建0.365公里。新建货物配送间、维修工区房、货物综合楼、配电所、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682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59866.0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5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由项目单位贷款解决。

  项目的股东构成为:福建彭黄实业有限公司(占股55%)、抚州市东乡区盛洋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0%)、个人张蒙恩(占股5%)共同投资设立。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属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意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函》(建自然资规〔2021〕28号);《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办理用地审查意见函的说明》;《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建政函〔2021〕45号);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关于新建盛洋泰(三明)供应链有限公司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盛洋泰(三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的请示》(盛洋泰文字〔2021〕12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集疏运体系,充分利用既有铁路网络,发挥铁路运输优势,提高物流运输效率,促进建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编码:2112-350000-04-01-200189)。

  项目单位为盛洋泰(三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明市建宁县南郊濉溪镇。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接轨自浦梅线建宁南站,新建专用线与既有建宁南站采用横列式布置,全线新建框架桥2座,新增货物线4条、机待线2条、安全线1条,站线铺设有砟轨道4.761铺轨公里,站线改建0.365公里。新建货物配送间、维修工区房、货物综合楼、配电所、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682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59866.0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5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由项目单位贷款解决。

  项目的股东构成为:福建彭黄实业有限公司(占股55%)、抚州市东乡区盛洋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0%)、个人张蒙恩(占股5%)共同投资设立。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属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意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函》(建自然资规〔2021〕28号);《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办理用地审查意见函的说明》;《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建政函〔2021〕45号);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关于新建盛洋泰(三明)供应链有限公司闽赣省际(建宁)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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