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1-00406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2021〕21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2-3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霞泽)石狮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霞泽)石狮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霞泽)石狮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1-12-31 17:1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霞泽(石狮)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闽电函﹝2021﹞20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为满足泉州中南部(石狮市、晋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电增长的需要,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福建(霞泽)石狮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编码:2020-350581-44-02-036571)。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500千伏变电站和500千伏线路均在石狮市永宁镇境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建设4台500千伏主变,容量4×100万千伏安;500千伏线路8回,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本期建设1台主变(容量100万千伏安),将晋江至伍堡电厂的双回500千伏开断接入石狮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折单约0.44千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配套建设间隔、光缆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29815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由项目单位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81202100031号);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泉州霞泽(石狮)500kV输变电工程-晋江~鸿山二期500kVⅠ、Ⅱ回开断进霞泽变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狮自然资函〔2021〕206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霞泽(石狮)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闽电函﹝2021﹞20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为满足泉州中南部(石狮市、晋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电增长的需要,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福建(霞泽)石狮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编码:2020-350581-44-02-036571)。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500千伏变电站和500千伏线路均在石狮市永宁镇境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建设4台500千伏主变,容量4×100万千伏安;500千伏线路8回,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本期建设1台主变(容量100万千伏安),将晋江至伍堡电厂的双回500千伏开断接入石狮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折单约0.44千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配套建设间隔、光缆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29815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由项目单位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81202100031号);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泉州霞泽(石狮)500kV输变电工程-晋江~鸿山二期500kVⅠ、Ⅱ回开断进霞泽变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狮自然资函〔2021〕206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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