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1-00301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14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1-0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11-02 09:06

福建环三都澳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福建环三都澳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环三澳文〔2021〕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西1号泊位船舶通航安全,满足与西1号泊位码头工程同步建成投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编码:2109-350000-04-01-137875)。

  项目单位为福建环三都澳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按照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标准建设,航道全长约3.36公里,通航宽度200米,设计底高程-9.9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新设4座灯浮标,从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末端附近的C2'点,经C3点转向后至航道末端C4点,全部利用天然水深乘潮通航,无需进行疏浚。

  四、项目总投资为297.35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100%,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单位的股东为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公司为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国有企业。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保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并在施工、运营期间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各项措施。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用海预审意见》(宁区自然资〔2021〕156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出具《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环三都澳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福建环三都澳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环三澳文〔2021〕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西1号泊位船舶通航安全,满足与西1号泊位码头工程同步建成投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编码:2109-350000-04-01-137875)。

  项目单位为福建环三都澳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按照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标准建设,航道全长约3.36公里,通航宽度200米,设计底高程-9.9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新设4座灯浮标,从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末端附近的C2'点,经C3点转向后至航道末端C4点,全部利用天然水深乘潮通航,无需进行疏浚。

  四、项目总投资为297.35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100%,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单位的股东为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公司为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国有企业。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保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并在施工、运营期间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各项措施。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用海预审意见》(宁区自然资〔2021〕156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出具《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进港航道C2'—C4航道工程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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