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1-00228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2021〕12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8-2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8-27 11:24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闽龙热电综﹝2021﹞4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龙安工业区热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园区集中供热能力,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106-350000-04-01-218854)。

  项目单位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福鼎热电厂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320t/h超高温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4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566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913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股东: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整套启动试运费、设备材料监造费等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闽(2016)福鼎市不动产权第0005732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规划许可和土地使用许可的复函》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闽龙热电综﹝2021﹞4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龙安工业区热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园区集中供热能力,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106-350000-04-01-218854)。

  项目单位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福鼎热电厂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320t/h超高温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4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566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913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股东: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整套启动试运费、设备材料监造费等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闽(2016)福鼎市不动产权第0005732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规划许可和土地使用许可的复函》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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