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0-00368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2020〕19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0-11-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0-11-27 15:3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报来的《关于变更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主体的请示》(大唐福建规〔2020〕1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以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237号文已核准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20-350128-44-02-033942),项目建设规模18.5万千瓦,总投资345181万元,项目单位为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便利项目建设、运营,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和国家关于能源项目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的项目单位变更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请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并严格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运营管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报来的《关于变更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主体的请示》(大唐福建规〔2020〕1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以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237号文已核准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20-350128-44-02-033942),项目建设规模18.5万千瓦,总投资345181万元,项目单位为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便利项目建设、运营,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和国家关于能源项目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的项目单位变更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请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并严格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运营管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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