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100-2025-00091
  • 文号:闽发改新能〔2025〕12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3-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5-03-26 11:06

福州、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宁德市发改委,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确保我省水电站安全度汛,根据《福建省水库大坝管理规定(试行)》和《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我省以发电为主的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责任体系,压实防汛责任

  水电安全度汛是水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在建和在运水电站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亲自部署、靠前指挥,逐级逐点落实责任人员,把各项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相关水电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防汛规章制度,建立防汛领导小组及防汛抢险队伍,落实防汛责任制;各水电站的上级福建区域公司及要认真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估,按规定严肃处置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工作不扎实、风险隐患整治不及时的单位及人员。

  二、强化汛前准备,夯实安全基础

  水电站要结合本年度气象预测和工程实际,修订完善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风险分析,重点针对强震、超标洪水、地质灾害、设备故障等场景开展演练。为保障汛期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有序开展,相关水电企业要按“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原则,足额储备防汛物资,定期检查维护抢险机械,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相关水电企业应组织防汛专项培训,重点提升一线人员险情识别、应急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全员掌握防汛应急流程。

  三、深入自查自纠,消除风险隐患

  相关水电企业要认真开展水电站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大坝坝体及围堰是否安全稳定、泄洪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泄洪设施备用电源是否可靠、泄洪通道是否存在淤积、库区及厂房周围高边坡是否已做安全处理、防汛通讯网络是否畅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预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与地方衔接到位等。安全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四、其他要求

  (一)相关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水电站开展汛期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施工现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相关设区市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在运水电站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加强对水电站防汛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在运水电站要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在建水电站要严格执行经我委审批的度汛方案,在紧急防汛期以及发生水位在汛限以上情况时,应严格执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

  (三)各水电站务必提高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的意识。一是要针对强震开展大坝抗震设计标准复查,全面梳理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抗震分析、防震抗震专题研究论证、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等情况;二是要加强临山设施周边巡查、边坡养护,重点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必要时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三是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配备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技能的值班人员,遇到灾害险情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四)各水电站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实时跟踪雨情、水情及地质灾害预警,要利用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相关水电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向当地政府、能源(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我委报告有关情况。

  附件:福建省以发电为主的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宁德市发改委,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确保我省水电站安全度汛,根据《福建省水库大坝管理规定(试行)》和《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我省以发电为主的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责任体系,压实防汛责任

  水电安全度汛是水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在建和在运水电站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亲自部署、靠前指挥,逐级逐点落实责任人员,把各项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相关水电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防汛规章制度,建立防汛领导小组及防汛抢险队伍,落实防汛责任制;各水电站的上级福建区域公司及要认真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估,按规定严肃处置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工作不扎实、风险隐患整治不及时的单位及人员。

  二、强化汛前准备,夯实安全基础

  水电站要结合本年度气象预测和工程实际,修订完善防汛安全应急预案,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风险分析,重点针对强震、超标洪水、地质灾害、设备故障等场景开展演练。为保障汛期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有序开展,相关水电企业要按“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原则,足额储备防汛物资,定期检查维护抢险机械,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相关水电企业应组织防汛专项培训,重点提升一线人员险情识别、应急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全员掌握防汛应急流程。

  三、深入自查自纠,消除风险隐患

  相关水电企业要认真开展水电站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大坝坝体及围堰是否安全稳定、泄洪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泄洪设施备用电源是否可靠、泄洪通道是否存在淤积、库区及厂房周围高边坡是否已做安全处理、防汛通讯网络是否畅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预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与地方衔接到位等。安全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四、其他要求

  (一)相关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水电站开展汛期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施工现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相关设区市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在运水电站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加强对水电站防汛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在运水电站要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在建水电站要严格执行经我委审批的度汛方案,在紧急防汛期以及发生水位在汛限以上情况时,应严格执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

  (三)各水电站务必提高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的意识。一是要针对强震开展大坝抗震设计标准复查,全面梳理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抗震分析、防震抗震专题研究论证、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等情况;二是要加强临山设施周边巡查、边坡养护,重点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必要时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三是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配备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技能的值班人员,遇到灾害险情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四)各水电站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实时跟踪雨情、水情及地质灾害预警,要利用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相关水电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向当地政府、能源(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我委报告有关情况。

  附件:福建省以发电为主的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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