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25-00318
- 文号:闽发改电力〔2025〕50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11-2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湄洲湾临港产业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5—2030年)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湄洲湾临港产业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5—2030年)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恳请批复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片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请示》(莆发改〔2025〕20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莆田市湄洲湾临港产业园(以下简称临港产业园)热负荷增长需求,实现安全稳定供汽,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原则同意《莆田市湄洲湾临港产业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热电联产规划》)。
二、《热电联产规划》提出临港产业园供热总面积37.76平方公里,按集中供热考虑,现状(2024年)平均热负荷3.0t/h,近期(2026年)规划平均热负荷83.0t/h,远期(2030年)规划平均热负荷636.1t/h。
三、原则同意临港产业园采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现集中供热,规划热源点为临港产业园内公共电厂。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原则同意现有热源方案,近期拟对湄洲湾第二发电厂2台1000MW机组供热改造后进行集中供热;远期视临港产业园内热负荷增长需求,当产业园内热负荷需求超过湄洲湾第二发电厂2台1000MW机组供热能力时,可研究对园区内其他公用机组供热改造后作为集中供热热源。
四、原则同意热力管网规划布局,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应结合工业区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道路、地下管网规划确定。
五、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热电联产规划》列入当地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建设条件,并提出实施的保障措施。在项目布局上,将用热工业项目优先引入集中供热区域。
六、根据热电联产相关规定,请你委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集中供热区域内现有燃煤供热锅炉。规划批复后实行滚动管理,必要时可结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恳请批复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片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请示》(莆发改〔2025〕20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莆田市湄洲湾临港产业园(以下简称临港产业园)热负荷增长需求,实现安全稳定供汽,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原则同意《莆田市湄洲湾临港产业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热电联产规划》)。
二、《热电联产规划》提出临港产业园供热总面积37.76平方公里,按集中供热考虑,现状(2024年)平均热负荷3.0t/h,近期(2026年)规划平均热负荷83.0t/h,远期(2030年)规划平均热负荷636.1t/h。
三、原则同意临港产业园采用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现集中供热,规划热源点为临港产业园内公共电厂。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原则同意现有热源方案,近期拟对湄洲湾第二发电厂2台1000MW机组供热改造后进行集中供热;远期视临港产业园内热负荷增长需求,当产业园内热负荷需求超过湄洲湾第二发电厂2台1000MW机组供热能力时,可研究对园区内其他公用机组供热改造后作为集中供热热源。
四、原则同意热力管网规划布局,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应结合工业区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道路、地下管网规划确定。
五、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热电联产规划》列入当地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建设条件,并提出实施的保障措施。在项目布局上,将用热工业项目优先引入集中供热区域。
六、根据热电联产相关规定,请你委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集中供热区域内现有燃煤供热锅炉。规划批复后实行滚动管理,必要时可结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