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22-00403
- 文号:闽发改农业函〔2022〕48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12-0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春县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春县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水利厅:
贵厅《关于商请增补永春县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闽水函〔2022〕100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永春县桂洋镇、坑仔口镇、下洋镇和玉斗镇是山区乡镇,现状供水水源为河道取水、小水库和山塘,调蓄能力差、枯水期来水量不足、供水保证率低,存在季节性、工程性缺水问题。建设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可解决上述4个乡镇镇区及其周边行政村生产生活用水和桂玉灌区耕地灌溉用水问题,提高村镇供水保障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复函》(闽发改农业〔2009〕133号)中“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未纳入近期拟建项目的水库或个别规划遗漏的水库项目,经省水利厅审查、省发改委核定作为审批的依据”的意见,同意将永春县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项目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请永春县政府抓紧组织业主单位按建设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设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水利厅:
贵厅《关于商请增补永春县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闽水函〔2022〕100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永春县桂洋镇、坑仔口镇、下洋镇和玉斗镇是山区乡镇,现状供水水源为河道取水、小水库和山塘,调蓄能力差、枯水期来水量不足、供水保证率低,存在季节性、工程性缺水问题。建设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可解决上述4个乡镇镇区及其周边行政村生产生活用水和桂玉灌区耕地灌溉用水问题,提高村镇供水保障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复函》(闽发改农业〔2009〕133号)中“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未纳入近期拟建项目的水库或个别规划遗漏的水库项目,经省水利厅审查、省发改委核定作为审批的依据”的意见,同意将永春县暗坑、荷殊、北苏坂水库项目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请永春县政府抓紧组织业主单位按建设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设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