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22-00258
  • 文号:闽发改农业函〔2022〕26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7-2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2-07-29 08:07

省水利厅:

  贵厅《关于商请增补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闽水函〔2022〕57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周宁县狮城、浦源、七步、李墩、玛坑等乡镇现状水源的供水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区域缺水量大。建设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可解决区域缺水问题,对提高区域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意义重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复函》(闽发改农业〔2009〕133号)中“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未纳入近期拟建项目的水库或个别规划遗漏的水库项目,经省水利厅审查、省发改委核定作为审批的依据”的意见,同意将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项目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请周宁县政府抓紧组织业主单位按建设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设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水利厅:

  贵厅《关于商请增补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闽水函〔2022〕57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周宁县狮城、浦源、七步、李墩、玛坑等乡镇现状水源的供水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区域缺水量大。建设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可解决区域缺水问题,对提高区域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意义重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复函》(闽发改农业〔2009〕133号)中“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未纳入近期拟建项目的水库或个别规划遗漏的水库项目,经省水利厅审查、省发改委核定作为审批的依据”的意见,同意将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项目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请周宁县政府抓紧组织业主单位按建设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设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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