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22-00241
- 文号:闽发改社会〔2022〕50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6-2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九个单位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