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21-00250
  • 文号:闽发改规划〔2021〕56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9-1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9-13 08:0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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