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17-06414
- 文号:闽发改交通〔2017〕75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7-11-2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省政府批准(闽政文〔2017〕326号),现将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我省铁路网与国家铁路大通道的衔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和加强区域铁路网络建设,加强站房和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形成“三纵六横一环”铁路网,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下铁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环境,保障《规划》实施。
三、《规划》实施中要做好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客运换乘“零距离”、物流衔接“无缝化”、运输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
四、以改革创新办法推动铁路建设,继续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采用综合措施提升铁路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省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在政策实施、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项目征迁交地的属地责任,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六、省发改委将按照省政府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并将重大问题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省政府批准(闽政文〔2017〕326号),现将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我省铁路网与国家铁路大通道的衔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和加强区域铁路网络建设,加强站房和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形成“三纵六横一环”铁路网,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下铁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环境,保障《规划》实施。
三、《规划》实施中要做好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客运换乘“零距离”、物流衔接“无缝化”、运输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
四、以改革创新办法推动铁路建设,继续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采用综合措施提升铁路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省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在政策实施、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项目征迁交地的属地责任,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六、省发改委将按照省政府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并将重大问题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