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07-00022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07-04-26
  • 标题: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
  • 内容概述: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07-04-25 16:37

(闽委发[2006]12号文下发实施) 

前  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编制和实施《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规划纲要》的编制,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主要阐述“十一五”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对远景目标进行展望。 

第一章  把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是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关键时期,也是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第一节  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保持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良好态势,为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扎实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200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560.1亿元,年均增长10.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621元,超过2000美元;财政总收入786.8亿元,年均增长16.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31.8亿元。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态势良好。2005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396.1亿元,年均增长4.2%。全省初步形成临海蓝色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培育形成了一批有规模、有实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闽台农业合作成效显著,全省农业合同利用台资21.1亿美元,实际到资12.3亿美元,已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农业利用外资、农产品出口走在全国前列。 

——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450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6.6%。农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2005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93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6.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46.1%。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困难居民全部享受低保政策。 

——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六千”水利工程和“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新建成219个乡镇、4200个村级供水工程,受益人口526.7万人;新增农村公路路面硬化2.1万公里,全省97.7%的乡镇、69.8%的建制村开通了客班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渔港建设得到加强,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全面实现村村通电话,基本实现5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村电网一二期改造基本完成,县城电网改造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以县为单位同网同价。 

——农村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先于全国出台全面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等政策。仅2005年,全省农民直接受益27亿元,人均减负103元。在全国率先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应改革林地面积的99.5%。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基层供销社改革取得突破。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成效明显,建立了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对农村“六大员”实行政府津贴,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农村社会事业持续进步。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明显改观,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稳妥推进。农业科技水平持续提高,科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村计生工作和群众体育活动取得新成效,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进一步形成。 

——农村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全省农村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全省先后选派了4130多名党员干部驻村帮扶,后进薄弱村的工作得到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得到巩固和加强。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村居”活动成效明显,农村社会保持安定稳定。 

专栏一:“十五”农村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指  标 

2000年 

2005年 

“十五”年均增长(%)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亿元) 

1037.3

1396.1

4.2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3230

4450

6.6

粮食总产量(万吨) 

854.7

715.2

-3.5

肉类总产量(万吨) 

145.9

195.4

6.0

水产品总产量(万吨) 

527.9

602.2

2.7

水果总产量(万吨) 

356.4

479.4

6.1

农产品出口额(亿美元) 

11.5

19.6

11.2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48.7

46.1

[-2.6]

森林覆盖率(%) 

60.52

62.96

[2.44]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19.3

358.4

10.3

农机总动力(万千瓦)

873.3

1000

2.7

城镇化率(%) 

41.6

47

[5.4]

建制村通硬化公路比重(%) 

 

64.5

 

建制村自来水普及率(%) 

43

71

[28]

农户电话普及率(%) 

39.1

61

[21.9]

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 

 

48

 

农村初中毛入学率(%) 

 

92

 

农民文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10.6

10.8

[0.2]

    注:带[  ]的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存在着不少困难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重视“三农”工作是党中央的一贯战略思想,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为建设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条件。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开始实施,有利于拓展国家支持农业的渠道和途径,有利于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有利于吸引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农业领域,给农村发展带来新的战略机遇。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海峡西岸”写入中央文件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使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从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全国战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到全省,为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我省新一轮发展的战略思路不断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全省上下谋发展、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呈现出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强劲动力。“十五”计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省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总体上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力,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农村改革进入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农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 

2、面临的挑战。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于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全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还不够高,整体经济实力还不够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防灾抗灾能力不强,支持保护体系不够健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十分艰巨。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完善,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出口受国际贸易壁垒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建设亟待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农村安定和谐面临许多压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政权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以攻坚克难的精神、谋求发展的意识、服务大局的合力,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章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四个方面”、“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六个扎实”的总体部署,按照融入全局、立足“多予”、注重运作、重在实效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有海峡西岸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力争全省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把握以下六条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加快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村经济整体质量和效益。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融入全局,整体推进。把新农村建设放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融合在一起,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新农村建设支撑和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立足多予,统筹协调。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向农村倾斜,从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取向、资源配置、服务保障上向农村倾斜,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规划,注重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部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以人为本,重在实效。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口号,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阵风。 

——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建设美好家园,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各地要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走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路子。 

经济发达乡村。重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城乡产业的对接与互动,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先行一步,走在全省的前列。 

中等发展水平乡村。重点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人居环境,建设体现乡村田园风光、生态和文化特色的新农村。 

基础薄弱乡村。重点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与其它乡村的差距。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目标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服务保障能力、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面貌进一步改变。基本目标要求是: 

——高效优质的特色产业。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以服务业为纽带,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特色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基本形成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更加完善,生活设施更加配套,生态环境更加优美,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安康宽裕的生活质量。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资料更加丰富,消费结构更加合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生活安康宽裕。 

——素质良好的新型农民。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养明显提高,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文明乡风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养成,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安定、有序。 

——科学民主的管理机制。农村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依法治村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结构趋于合理,农民民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要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全省农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实际年均递增3-4%;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25%。 

——农业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基本实现初级水利化,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比重达到85%以上,每公顷耕地农机总动力10千瓦,农产品优质率达到90%以上。 

——农村生活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每个建制村通一条硬化公路、村村通客车、村村通自来水、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户电话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年人均用电量1000千瓦时,农村信息化程度达到50%以上。 

——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4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67%。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80%以上的农村后备劳动力受到职业技能培训,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下。 

——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到6.4%,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60%以上的乡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30%以上的村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40%以上的农户成为文明农户,90%以上的乡村达到平安标准。 

专栏二:“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十一五”建设指标 

指标属性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3-4(扣除价格因素) 

预期性 

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元/人)

超过23580

预期性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6

预期性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15以上 

预期性 

每公顷耕地农机总动力(千瓦)

10

预期性 

森林覆盖率 

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约束性 

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

67

预期性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43

预期性 

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岁)

74

预期性 

城镇化率(%)

52

预期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80

约束性 

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

8以下 

约束性 

农村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90以上 

约束性 

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 

90以上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50以上 

约束性 

农户电话普及率(%) 

80

预期性 

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 

60以上 

预期性 

农村初中毛入学率(%) 

95以上 

预期性 

农民文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12

预期性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50

预期性 

“五个好”乡村党组织比重(%)

60以上 

预期性 

农民对村务公开满意度(%)

80以上 

预期性 

第三章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粮食“良种工程”,提高良种覆盖率。大力推广节本增效优新技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好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到2010年,全省粮食自给率保持在50%左右,确保150万吨地方粮食储备和500万亩粮食应急用种量储备。 

2、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实施“沃土工程”,推进以农田整理、农村旧宅基地整理为重点的土地开发整理。实施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年十万亩旱片整治工程,重点整治省级负责监管的5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把沿海地区万亩以上的基本农田整理成高标准良田。加强农田机耕道路建设。科学规划,合理稳妥推进围垦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泉州外走马埭、福清东壁岛、莆田澄峰、霞浦福宁湾、漳州古雷等围垦工程项目。 

3、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六千”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初级水利化县建设。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强农业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田间排灌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等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水利设施投工投劳,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兴建小型水库、小山塘、山地蓄水池等山地水利工程项目,五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在流域中上游和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大中型水库,构筑水资源安全保障基本框架。加快规划建设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和九龙江“西水东调”工程,建设一批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季节调节功能的大中型蓄、引、调节水利枢纽工程。重点建设仙游金钟等一批大中型蓄水骨干工程,以及连江黄岐半岛、莆田平海湾、漳州东山和古雷等一批海岛与半岛供水工程。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做好中心城镇的堤防加固和河道清淤清障。到201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500万亩,农业用水保证率达到75%以上。 

4、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完善创新管理机制和基础条件建设,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果。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建立与农业产业带相适应的跨区域、专业性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提高农业科技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实施农业“五新”推广工程。继续实施“星火计划”、“跨越计划”、“丰收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科普惠农工程”等科技兴农项目。启动实施“星火计划”一镇一品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各类农业园区、示范区、星火产业带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用好“6·18”平台,促进农业技术成果与企业、农户对接。 

5、发展循环农业。加快研发、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电、节材的节约型农业和节粮型畜牧业。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经济绿肥综合利用、生物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大力推广使用节本增效、保护环境的专用肥、配方肥。培育抗旱节水农业新品种,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新设备、新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生物转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木材三剩物利用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质材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优先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采取伏季休渔、减船转产、放流增值、封岛栽培、人工鱼礁建设等生态修复手段,养护和恢复渔业资源。大力开发和鼓励更多使用低污染、无污染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加强对农村工业“三废”、农药和化肥使用环境的安全监督管理。 

6、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以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推广机械整地、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和农机化新技术,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等农业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鼓励畜禽养殖场实行自动化机械作业。到2010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100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40%以上。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1、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沿海蓝色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三大特色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重点发挥地处南亚热带、自然条件好、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等优势,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的现代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重点以环闽东、闽中、闽南三大渔场近岸海域为依托,按照主攻养殖、发展远洋、深化加工、拓展第三产业的要求,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渔业生产加工区,培育3-4个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出100亿元以上、8-10个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出50亿元以上的海洋渔业经济强县(市、区),壮大现代海洋渔业经济体系。闽西北绿色农业产业带重点发展生态型畜牧业和林、竹、菜、果、茶、菌等绿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龙头企业,促进优质商品粮、林产业、特色畜禽、园艺产业和生态旅游协调发展。 

2、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畜牧业重点稳定生猪生产,突出发展水禽业和草食型畜禽生产,加大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力度,发展畜产品深加工,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闽西生猪、闽北乳品及肉鸡、闽中草食动物、闽南水禽及蛋品等畜产品加工基地,肉蛋奶基本满足本省市场需求,并力争扩大向外输出规模。园艺业重点发展高品质、有规模、有特色、有品牌的茶果、花卉、蔬菜、食用菌、绿化苗等园艺产品,建设一批省级园艺作物种苗繁育基地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出口创汇的园艺生产基地。林产业以全面推进绿色海峡西岸建设为重点,加快林业“三五工程”建设,即:建设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生物多样性、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森林灾害防治等五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丰产竹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林、种苗和花卉、森林食品和药材等五大林业基地工程;培育壮大制浆造纸业、林产化工业、人造板工业、木竹制品工业、森林旅游业等五大林业支柱产业。水产业重点发展优势养殖品种,拓展湾外浅海、库区和大水面养殖。积极推广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模式,着力培育东山湾、三都澳等十大生态型海水养殖基地。加快建设福清、连江、石狮、东山等十大水产品加工基地。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远洋龙头企业。 

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强龙带动工程,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每个特色重点农产品培育10家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每个主导产业培育5家年产值超10亿元、具有明显区域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培育3-5个在全国甚至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品牌。到2010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8000家,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以上。 

第三节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水平。健全质量检验检测和出入境检疫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安全追溯能力、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安全控制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施名牌农产品发展战略,鼓励具有明显地域特征和质量特色的传统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入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推行重要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制度,重点建设省农产品质检中心二期工程和四级质检机构网络工程。 

2、加强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认真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反应机制。加强畜禽、水产、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建立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监督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重点建设畜禽原种场、畜禽资源保护场及国家水禽品种资源基因库、省种畜禽拍卖场、种畜禽测定与遗传评估中心。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出口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等建设,提高对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预警预报、快速处置能力,确保重大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省际边界动植物临时检查站点建设,有效防止国内外新的动植物疫病的侵入和蔓延。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建设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建立一批地方名特优品种种质资源鉴定、保存中心、原种繁育和引种隔离基地。建设省级、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分中心、区域站。加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提高森林灾害综合治理水平。 

第四节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1、培育农村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在农产品主产区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五年发展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00个。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继续支持边贸市场建设,推进我省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内地市场的对接。积极探索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促进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紧密结合。支持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加快农村生活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网络和农家店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到2010年实现每个县、乡、村都有1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2、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对农村消费者商品知识、法律知识、商业道德知识的教育,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建立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认证标准,深入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完善农村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和农业生产资料等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交通“绿色通道”管理机制,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流通经营大户运销鲜活农产品,优先便利放行。 

专栏三:“十一五”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农田基本建设:完成土地整理2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标准农田150万亩,推广农田测土配方施肥15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0万亩。 

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5年时间投入20亿元,用于改善排灌、田间道路等烟田基础设施200万亩。 

“六千”水利工程: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千座水库保安工程、千万方山地水利工程、千万亩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千公里河道清水工程、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农业“五新”推广工程: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化肥、新农药、新农机具。 

“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培育20万个科技示范户,重点建设60个部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场、75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在优势区域内开展优质专用品种及配套技术组装集成示范推广。 

农业标准化建设:制、修订农业方面的地方标准400项,建立3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200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 

强龙带动工程:依托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特色农产品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厅局级龙头企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发挥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作用的同时,重点建设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建设9个设区市和30个重点县农产品质检分中心、站。 

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城市城镇商业连锁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消费品和农资“农家店”,发展和改造乡村“农家店”1万个,形成以配送中心为中心、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和农资销售网络。 

第四章  注重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积极拓宽农民非农收入渠道,不断提高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和非农就业比重,建立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升级改造,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以绿色及精深加工为特色的天然食品、方便食品、功能食品、休闲食品和果蔬饮料等。扶持建设一批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示范项目,重点发展出口创汇型、名优品牌型、资源开发型、增创利税型等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水产品、茶叶、食用菌、果蔬、笋竹、畜禽产品等加工业。加快推进林纸、林板一体化,重点推进临港大型林浆纸项目,建设南纸、青纸、邵武中竹等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永安林业、福人木业等资源综合利用的一批木竹加工骨干项目。 

2、发展乡村特色工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农村传统工业,推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和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纺织服装、鞋业及其他轻工业和建材、林产、冶金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制药、生物化肥、生物农药、生物饲料、生物活性物质的提取和纯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引导工业主导产业和规模产业向农村延伸,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在农村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加快发展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知名品牌的大中型乡镇企业。进一步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农村工业向现有工业小区集中,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农村工业化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3、发展农村服务业。积极引导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改组改造农村商贸、餐饮、交通运输、邮政等传统服务业,加快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充实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增强农村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扶持建设一批主要原材料和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专业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建立多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套的快速客货运系统,提高城乡公共运输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服务配套的农村商业网点,重点建设100个商业重镇,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保险,规范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经济鉴证、信息咨询、广告、法律等商务服务。完善农村消费环境,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和促进农村消费。 

4、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围绕“一区两带四群”旅游总体布局,充分利用乡村特有的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红色旅游等资源,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渔业,开发滨海、生态、红色、文化等旅游产品。重点培育和建设50个有特色、有规模的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到2010年农村旅游产业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 

第二节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1、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健全完善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并向乡(镇)延伸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及信息化配套设施,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实施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发展各类劳动力就业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劳务派遣向农村延伸,完善劳务派遣网络。深入开展山海劳务协作和省际劳务协作。鼓励农村劳动力通过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到2010年非农劳动力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55%以上。 

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用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克扣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加强对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重点行业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依法将务工农民逐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积极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第三节  落实增收减负政策 

继续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实施和完善对种粮农民补贴、良种补贴和捕捞渔民的燃油补贴。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建立农民负担监测和重点监控制度,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对所有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强化监督。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健全以“一事一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机制,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从源头遏制住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专栏四:“十一五”农民增收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以上,其中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2.5万人,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以已经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农民工培训7.5万人。 

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第五章  努力改善农村面貌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大多数农民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农村交通设施。继续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切实改善建制村公路交通条件,到2010年全省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通一条硬化公路。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建设便捷的乡村客运系统,有条件的乡村基本实现“每乡一站,每村一亭”。加快撤渡建桥,推进内河渡口水泥化和渡船标准化建设,25%以上的内河渡口实现撤渡建桥。加强陆岛交通设施建设,基本解决沿海500人以上岛屿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2、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邮电通讯、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邮电通讯“村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信息网络,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农村通信与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电信普遍服务和质量保障机制。到2010年全省所有建制村基本能上网,85%的自然村通电话,移动通信基本实现农村全覆盖,数据业务用户普及率达到30%。 

3、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农村能源和电气化县建设,重点建设8个电气化示范县、80个电气化示范乡、800个电气化示范村。实施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完善农村电网,到2010年农村年人均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加快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建设平潭风电二期、漳浦六鳌风电二期项目,加快推进莆田、古雷、东山、霞浦等风电项目、延平沼气热电联产和龙岩新罗区、福清等市县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等项目。大力开展节能工作,强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4、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继续推进以“五江两溪”干流为重点的江河堤防工程建设和洪水预警报系统升级改造,建立健全防台风预警预报系统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续建闽江下游南港北岸、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二期、晋江下游防洪岸线整治、汀江流域防洪三期等防洪工程,开工建设闽江上游建溪、富屯溪防洪二期工程和晋江下游防洪岸线整治二、三期等防洪工程。继续推进县级城区排涝设施建设,尽快开工建设莆田木兰溪南北洋平原、晋江市晋东平原、九龙江平原等排涝工程。继续推进海堤加固四期工程建设,启动海堤加固五期、六期工程,完成保护千亩以上外海段的海堤强化加固工程,提高我省抵御风暴潮的能力。继续推进千座水库保安工程建设,启动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各类病险水库加固任务,重点建设惠女、东方红、亚湖、东溪、三溪口、岭里、溪西、金涵等40个大中型病险水库及九龙江北溪水闸、云宵漳江水闸等加固工程。加强渔港(避风港)建设,新建9个国家中心渔港、10个国家一级渔港、2个海岛型渔港、30个二级渔港、60个三级渔港,基本建成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完善各项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加强局地性重大气象灾害监测,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平台,完善适应各级政府需要的气象决策服务快速反应机制。拓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重点建设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响应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系统,做好人工增雨和防雹减灾工作。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和“农居防震保安”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和灾害性气象的预警预报系统,全面建设海上安全信息平台,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1、发展农村小城镇。加快编制完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择优发展、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的要求,重点发展有条件的建制镇,各县市择优确定1-2个有条件的建制镇予以重点扶持引导发展成为中心镇,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集镇集聚。统筹规划小城镇的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道路、通讯等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完善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配套功能。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加快培育小城镇支柱产业,引导农民进城、住宅进区、工业进园。搞好小城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开展撤乡并镇工作。积极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增强县域经济承接中心城市辐射的功能。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左右。 

2、强化村庄规划与建设。遵循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体现地方特色,把村庄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建制村重组整合,撤并分散的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中心村。健全村庄建设管理队伍,加强村庄规划的执行和监督,强化村庄建设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建设农村新居。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引导农民按照消防要求建设新居。优化农村住宅设计,为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富有乡村特色、节地节能节材抗震的住宅设计图样。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控制村民建房规模。鼓励统一规划建设农村住宅小区,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农居建设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监控。 

3、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开展“百村试点、千村整治”,推进以“三清六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逐步实现村庄布局优化、村落绿化、庭院美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的目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强乡村环境卫生建设,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小巷的垃圾,完善村庄卫生基础设施,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村内沟渠、水塘、沿村溪流整治,清理污泥积水,疏通村庄水系,推行生产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加强符合卫生及用水量要求的水源建设,加快农村自来水设施建设,解决好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无害化公厕改造。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引导农民建设无害化户厕。加强乡村畜禽饲养的整治,建设标准养殖圈,积极发展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进畜禽粪便、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治理畜牧业污染。治理违章搭盖,遏制农民建房无序、散乱现象。加强村庄绿化,逐步实现田边、河边、路边、住宅边基本绿化,有条件的地方适当配套建设绿化休闲场所。“十一五”期间,每年重点抓好100个乡(镇)、10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 

4、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林业生态工程,重点抓好50个县(市、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合拢加宽、老林带与病虫危害严重林带的更新改造、沙荒风口治理、农田林网、红树林建设等。加强“五江两溪”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城镇周边景观林、交通要道护路林和其他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加大濒危物种与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名木古树保护力度。建立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推进农业生态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到2010年划定和建设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43个,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4个,国际重要湿地3个,建设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市、区)15个。加强对现有11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和3个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监督与管理,加强闽江口、福清湾、泉州湾、九龙江口、东山湾等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建设。强化对深水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健全和完善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系统。加大对“五江两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加强对近海重点养殖区的污染治理,改善海域环境质量。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750万亩,建成120条水土保持示范小流域。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汀江、九龙江、晋江、赛江、沿海风沙侵蚀地带以及崩岗侵蚀劣地等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建立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快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对乡村道路两侧、村庄、一重山违规建坟的治理,坚决制止任何毁林占地乱建坟墓的行为。强化农村污染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推进非规划林地造林,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园林式乡镇、园林式村庄、花园式单位。到2010年,生态公益林面积保持在全省林地面积的30%以上,“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4万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土地总面积的6%以下。 

第三节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1、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所有乡(镇)及大部分村的县级紧急救援中心,建立健全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直报系统建设,将网络延伸到所有乡镇,提高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等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降低孕产妇、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村,倡导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加快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和功能,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村卫生所建设,使全省每个建制村都有1个卫生所(室)或乡镇卫生院巡回医疗点。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为农村提供便捷、安全、价格比较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3、建设乡村医生队伍。严格执行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制度。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配齐配强乡村医生,确保每个建制村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并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管,改善医德医风,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4、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监督网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提高监管水平。完善和扩大药品供应网,确保药品供应渠道畅通。“十一五”期间实现药品配送到所有行政村。通过两网的建设,提高供应农村药品的质量,方便农民购药,降低医药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农村药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使用的药品实行跟标采购制度,防止假劣药品或质次价高的药品流入农村,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专栏五:“十一五”改善农村面貌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从2003年开始,计划用8年时间建设约4万公里的农村公路,到2010年全省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通一条硬化公路。 

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六大工程:农村信息化公共平台工程、保障农村通信畅通工程、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宽带进建制村工程、农村信息化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工程。 

农村“户户通电”工程:经过两年的努力,解决无电户4296户、无电人口15897人的通电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1个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重点治理100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完成10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搬迁任务,实现1万个村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百村试点、千村整治: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选择100个左右的行政村,开展试点示范建设;选择1000个左右的行政村,开展以“三清六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 

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开展以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家园行动,每年治理100个镇(乡)、1000个村庄,到2010年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村镇垃圾治理任务。 

农村户用沼气工程:以“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为基本内容,五年完成20万口建设任务。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51个县(区)级医院、36个县(区)级中医院、45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46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一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每年完成100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必要设备配置。 

“五江两溪”: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敖江、木兰溪、交溪(赛江) 

第六章  着力培养新型农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与素质,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一节  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1、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校改造,加强农村中小学“四有”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在农村初中建立计算机教室,农村完全小学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建立光盘播放点。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特别是女性学生的辍学率。到2010年,全省有67个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 

2、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优化农村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每县(市)重点办好一所起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30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乡(镇) 要依托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函大、农广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推进农业职业学校体制改革与创新,继续实行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招生时间“三放开”政策,扩大农村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办学活力。调整农村普通高中布局,提高农村高中办学水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农村幼儿教育,推广多形式的农村幼教模式,促进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3、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充分利用教师远程培训网络,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培训,选拔培养1万名农村骨干教师。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定编、定岗、定员和分流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和配置。实施“师德建设工程”,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第二节 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和素质 

1、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训模式,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以上。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县建设,不断扩大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重点县市的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失地农民和转产渔民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开展“万名技工助学行动”,资助万名农村贫困生就读技工学校。 

2、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重要作用,实行灵活、多样的开放办学模式,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选择有条件的乡村建立村级农民夜校和农村音像书屋,大力培养具备带头致富能力的乡土人才。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织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加快培养农村经纪人队伍。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着力培育一批星火带头人和科技示范户。积极发展农村科普事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十一五”期间,每个建制村培养3-5名技术骨干,到2010年实现每10户农户有1户科技示范户,每户有1人掌握先进适用技术。 

第三节  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做到乡有广播电视站、文化站、图书馆、图书发行网点,村有广播室、阅报栏、宣传栏、科普栏、文化科技卫生综合服务站,乡村都有农民文化娱乐场所。继续实施农村电影 “2131”工程,大力推进电影数字化放映进程,重点建设1000个乡(镇)电影固定放映点和1500个农村电影流动放映队。推广和配送农村“文化流动服务车”。每年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实施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抓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开展创建农村文化先进乡村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活动。推动服务“三农”的出版物出版发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文化中心户”、“文化专业户”。积极引导农民的文化消费。 

2、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实施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力争到2010年全省各建制村均有体育活动场地。建立健全各级农民体育协会,开展农村体育先进乡(镇)、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大农村体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办好2008年全国农民运动会。 

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围绕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教育活动和“知荣辱、树新风”活动,引导农民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和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加强精神文明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星级农户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农村逐步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 

第四节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 

1、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素质和结构。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积极推行优生优育,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加大出生缺陷干预的力度,鼓励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以县级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建设29个“二级”以下县级计生服务站和150个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积极推进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 

3、建立健全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的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农村计划生育贡献奖励制度。建立农村独女和二女户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提供多方面服务。 

专栏六:“十一五”培养新型农民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农村中小学建设“四有”目标: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 

“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开展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青年农民科技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0万人,其中妇女占40%以上。 

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建设30个文化资源共享县、400个文化资源共享乡镇服务工作站、5000个文化资源共享村服务点。 

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村建设一个混凝土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一条农民健身路径。 

 “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农村计划生育贡献奖励制度,对只生一个女孩且符合再生育条件但自愿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夫妻,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奖励30元,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发放,直至夫妻年满60周岁,转入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直至亡故为止。 

第七章  扩大闽台农业合作与农业对外开放 

充分发挥临近台港澳、华侨众多等优势,以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为重点,全方位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充分发挥福建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闽台农业合作四大基地、三大平台、“3851”工程,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强闽台农业产业合作 

  1、推进农业主导产业合作。发挥比较优势,围绕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产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引进、消化、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饲料、新机具以及组织管理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园艺业重点合作发展花卉、果蔬、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精致农业,引进新栽培模式发展设施农业,引进台湾水果花期调节、周年生产等先进栽培技术,合作建设一批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基地。水产业重点引进石斑鱼、淡水鲈鱼等优良品种及其养殖技术,扩大渔工劳务合作和水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畜牧业重点加强畜禽良种引进,开展生态养殖等饲养技术和大中型畜禽场疫病防控技术及污染综合处理技术合作,推动畜牧业向提高质量和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林产业重点加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开展林木优良树种和新品种引进,林木种苗培育及其先进设施建设,速生丰产林培育,珍贵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林栽培,树木生物活性物质和森林药材的开发利用。 

2、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合作。抓住台湾农产品加工业向岛外发展的机遇,加快引进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加快发展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示范基地,合作发展饮料、罐头、蔬菜速冻、果品保鲜、食用菌、茶叶多元化精制、畜禽和水产等加工业,合作生产高质化肥、有机肥、生物肥和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加强薄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饲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的联合开发。合作发展制浆、造纸、人造板、林产化工、家具、森林食品、生物制药等林产品加工业。 

3、推进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合作。拓展闽台农业生物技术合作领域,引进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开发经验和技术,积极开展以农业和生物医药工程为主的生物技术研发创新合作,大力引进台湾较有优势的花卉与观赏植物组织培养、植物微生物制剂、水产养殖及动物用疫苗、植物有用基因利用、环境保护、保健与药用植物开发等农业生物技术。 

 4、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合作。发挥我省农村自然风貌和特色景观优势,合作建设一批闽台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以山海景观、田园特色、花果竹木生态经济开发为重点,合作发展观光、度假、休闲农业旅游区。以发展绿色、高效、精致的瓜果、蔬菜、花卉产业为重点,建设集养殖、生产、科研、观赏、娱乐和集散销售于一体的精美城郊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区。以海岛港湾资源、风景名胜和渔村文化特色为重点,合作建设海边食宿、观光、娱乐的休闲渔业旅游度假区。以森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滨海休闲森林生态区、湿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观赏为重点,合作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区。 

第二节 加强闽台农产品市场营销合作 

1、加强农产品物流集散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福建在对台贸易方面的独特优势,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物流枢纽中心、若干个重要物流节点,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建设厦门台湾水果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立渠道畅通便捷、区域特征明显的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的集散基地,把福建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中转站、大陆农产品输出的前沿平台,使台湾的农产品通过福建顺畅地输往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2、加强农产品营销组织合作。加强与台湾农会、农业产销策略联盟、农业共同经营班等农村农产品产销经营组织的合作。依托两岸农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民间组织,合作建设仓储、运输、冷链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创建便捷通畅的通关环境。引进台湾农产品营销组织建设与管理经验,多渠道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联手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办好“海交会”、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厦门对台商品交易会、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展洽会、“商交会”等各类展会活动,促进两岸经贸合作。 

第三节 加强闽台农业科技信息人才交流与合作 

1、加强农业科技合作。发挥福建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集聚优势和研发优势,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研发,重点开展动植物育种技术、重大疫病监控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农业生态修复技术、农产品加工和质量检测技术合作研究。应用现代化育种技术,建设引进隔离、试验、消化、改良、创新、繁殖、推广诸环节配套的海峡两岸(福建)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重点建设闽台园艺良种品种改良与繁育基地、台湾生猪良种繁育基地、闽台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闽台林业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和台湾动植物引进良种隔离区等。以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基础,开展与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合作,重点在福州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海峡两岸生态农业气象合作,在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引种的气候适应性试验研究、两岸生态农业气象的技术交流、数据共享等进行合作,提升农业防灾减灾预警水平。 

2、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鼓励台湾专家参与福建新农村建设。以省属农业科研院所、高校、推广机构为主体,采取互派专家、教授等形式,开展闽台农业学术交流、教育合作,重点依托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湾有关农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聘请台湾专家教授到农业院校任教。吸引台湾农业企业、专家、农民骨干参与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建设好台湾农民创业园,鼓励和支持台胞尤其是中南部农民,带资金、品种、技术和管理来闽投资创业。举办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培训活动,培育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人才、农业生产管理人才和农产品营销人才。 

3、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建立闽台农业信息互通的长期合作关系,开辟两岸人员、信息交流绿色通道,构建农业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市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等平台。鼓励闽台基层乡(镇)和农户开展形式多样“农业项目和农业文化”的联谊活动。 

第四节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1、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创新农业引资方式,吸引更多外商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外资以多种方式投资农村水利、电力、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公用事业以及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旅游业。健全完善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和专家共同参与的农业招商项目生成机制,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农业招商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专题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活动,完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机制,提高农业招商引资实效,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 

2、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实施名牌战略,以畜禽、水产、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特色高效农业为重点,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认证制度,推行种植、养殖基地备案,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鼓励农业骨干企业引进和利用外资,实行强强联合,合作创办外向型龙头企业,共同开发新产品。鼓励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境)外国际农业博览会、展销会。加强农产品出口预警体系建设,加大对大宗、重点产品出口情况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运用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应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绿色技术壁垒,发挥农产品行业组织的自律协调作用,帮助出口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的应诉工作,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专栏七:闽台农业合作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闽台农业合作四大基地: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 

闽台农业合作三大平台: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的平台,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的平台,探索农业改革与发展机制创新的平台。 

闽台农业合作“3851”工程:重点构建高优农业、蓝色产业、绿色产业闽台农业合作三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台湾农民创业园、现代园艺业合作示范区、现代畜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林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区、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管理合作示范区八个示范园区,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农业科教信息交流合作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五个中心,强化闽台科教、信息、项目和人员的双向交流平台载体。 

第八章  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围绕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第一节  深化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1、进一步落实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及其相关政策,确保农民直接受益。在制止新债的基础上,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积极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2、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进一步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机制。通过适当方式,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能。扎实稳妥地精简机构和人员,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控制,五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3、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 

4、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责任明晰、权责对等、收支平衡、运转有序的省以下财政体制。继续加大上级财政对县乡的补助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村用乡代理”等管理方式。 

第二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间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集中。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进行农用土地成片种植,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2、改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依法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补偿费,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严格土地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加大征地的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林改配套工作,着力推进林业保护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支撑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深化林业融资、林木采伐管理、林业分类经营、林业税费及其他配套改革,不断扩大金融机构面向林业生产经营者的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探索建立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管理新机制,加快建立、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2、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搞好大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建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投工、投劳、投资和直接参与管理的机制,搞活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采取小型水利设施的承包、租赁、拍卖或股份合作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制。培育农村水利合作组织,加强改制水利设施的后续管理。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 

3、积极推进海域、内陆水域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内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制度和海域使用许可制度,促进海域和内陆水域的合理开发利用。探索建立相关补偿和安置机制,切实保障内陆水域、滩涂被征收征用和海域使用权被收回后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转换经营机制,切实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支持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创新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农村信用社协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有效模式。支持财政支农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户。 

2、创新农村信贷支持体制。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县域内各商业银行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开展邮政储蓄机构办理社区各类贷款业务试点。积极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探索实行以林权证、大农业资产等抵押、质押的担保形式。 

3、引导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直接服务“三农”的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发挥其活跃民间经济活动的积极作用。 

4、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以政策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经营模式、多元化经营主体、多样化产品供应、多层面政策支持、多渠道资金投入的农业保险体系。稳步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出台相关财税配套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第五节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应急机制,巩固和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果,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力度,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对省内粮食产区、销区、产销平衡区改革的分类指导,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组改制步伐,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分流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依法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质量监管和原粮卫生监管,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全我省与粮食主产省以及省内产销区间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衔接机制,使协作多方实现共赢。加强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构筑海峡西岸粮食批发市场走廊,加快推进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建立农村粮油消费品经营网络。 

第六节  加快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机制、城乡公共服务均等供给的制度、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对农民群众的服务,引导城市资金、物资等要素向农村流动。 

第七节  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 

1、健全干部驻村任职制度。探索完善“高位嫁接、重心下称、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定期从省、市、县(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有关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一批年轻优秀党员干部到相对后进、薄弱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帮助相对后进、薄弱村发展生产、尽快改变面貌。驻点村经济社会面貌没有明显变化的,驻村任职工作不断档,挂钩联系的领导和部门不脱钩。长期坚持这个制度。 

2、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六大员”的选聘、管理、培训工作,确保每个建制村有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和文化协管员。严格“六大员”的准入条件,把工作责任心强、本职业务熟悉、办事公道正派、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选聘入“六大员”队伍。落实“六大员”政府津贴补助。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站,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管理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六大员”的素质。 

3、增强乡村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加快建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营销、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资供应、就业信息以及办证等方面的服务。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强化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福建三农服务网”,加强乡村综合信息网络建设,重点发展农村信息服务点和农村信息员。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电视、电话、电脑于一体的“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试点。 

4、培育农村新型服务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支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公司企业、涉农部门发起创办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培育农民营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发展代理批发商和经纪人事务所。到2010年,全省扶持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5000个以上,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建立城市服务农村的工作机制。推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制度,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推动城市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推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制度,支持农村医疗机构建设。落实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和农村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前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半年的制度。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从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一批科技人员进驻乡(镇)、村,开展科技服务。制定和出台吸引人才的各种优惠政策,加强与农业科研、技术咨询和推广部门的沟通联系,引进本地区发展急需的各类实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大力推进科技、经营、管理人才走向农村。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支农支医支教扶贫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从生活、待遇、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切实解决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借助信息网络等现代媒体,积极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平台。 

第九章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核心和坚强战斗堡垒。 

第一节  建立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在实践实干中巩固和发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建立健全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发展党的先进性、永葆党的先进性。加强农村党的思想建设,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强化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教育,认真抓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科技知识、实践能力培训,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促进和谐及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农村党的组织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功能、教育引导功能和服务协调功能,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坚持“两个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农村党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节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1、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党组织。推行村企合一、以村带企、以企促村、村居联合、村村联建等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探索在农村产业基地、行业协会、劳务输出群体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大力推广“支部+协会”、“支部+产业”等新模式,建立和形成“村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小组”的农村基层垂直网络。推广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建设做法,坚持“务实管用”,根据本地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群体分化、人口流动重组等实际情况,灵活设置网站、网点,选配好网站、网点负责人,加强网络的工作力量。 

2、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扩大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建立健全以“两推一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选村委会成员为重点的民主选举制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任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优秀妇女、外出经商务工人员中选拔村干部。把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与村级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对于村里一时没有合适人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可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注重为党员提供服务。建立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在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构,扩大党组织的联系面和工作覆盖面。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重在青年农民、优秀妇女、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人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推广党员帮扶贫困户、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服务区、党员责任网点、党员示范户等做法,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贫困党员帮扶基金,帮助年老体弱、身残病重和家庭特别困难的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自身建设,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工会、青年、妇女、民兵、计生协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行由省、市、县(区)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省、市管理的党费予以支持的办法,力争在两年内解决全省1630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 

第三节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1、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农村基层干部的头脑。探索与大专院校联合,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学历教育,对缺乏带领群众致富本领的干部,重点开展农村实用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建立深入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机制,健全和完善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记民情日记、服务承诺等制度。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培养和树立一批社会反响好、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积极推行目标责任、约谈了解、年终考评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从优秀村主干中录用乡镇公务员制度,省里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指标,通过一定的科学程序,从优秀村主干定向考录,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逐步解决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问题。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探索建立衡量干部政绩的科学考评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积极探索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机制。 

第四节  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1、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活动,保障村民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引导村民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体现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规范村民自治委员会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确保村委会有效运转。 

2、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两公开、四民主”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试行“户代表会议制度”。在推进“一事一议”中,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新途径。大力推进县(市、区)直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务、乡(镇)站所事务公开。着力理顺各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议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巩固村党组织在村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推进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 

3、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农村公共资产的管护制度。总结推广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村新经济组织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拍卖、兼并、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搞活集体资产经营。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和个体私营经济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采取多种联合和合作方式,发展新的集体经济。 

专栏八: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名词解释 

村党组织、乡镇党委“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以党支部为工作网区、党小组为工作网站、党员为工作网点的村党组织服务农民的平台。 

两推一选:村党组织换届时,采用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然后在党内进行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十章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入手,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着力构建农村和谐与安定稳定的社会。 

第一节  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1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行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经济欠发达县、民族乡的制度。加强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加大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设施建设投入,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四通”基础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山海协作示范工程和骨干项目发展,推动沿海一些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和短平快项目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加强沿海和欠发达地区优秀年轻人才的双向挂职交流工作。鼓励沿海企业与欠发达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结成用工和培训联盟。加强沿海与山区“对口扶贫支教”、“教育医疗单位结对子”等帮扶工作。 

2、健全扶贫帮困机制。继续实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采取资金捆绑管理、干部驻村任职、单位挂钩帮扶的有效办法,加快省定208个重点村脱贫致富,实行扶贫地点滚动管理,五年内省、市、县重点帮扶1000个相对贫困后进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继续实行产业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服务等到村到户扶贫帮扶措施,开展“希望工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扶贫助学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济困活动,促进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 

第二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加强困难农民的生活保障。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办法。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和五保对象供养水平。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提高对农村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体的福利服务水平。 

2、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救助制度。按照政府引导支持、群众自愿参与、多方筹资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到2010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和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建立规范化的筹资、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医疗救助。 

第三节  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 

1、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四进农家”活动和“依法治村”活动。加强农村司法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发展农村法律服务业,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创建平安乡村。以“平安福建”建设为主线,开展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农村维稳综治措施。落实乡镇党政维稳综治领导责任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充分发挥农村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和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建立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政法基层单位建设,提高战斗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打击整治的力度,严厉打击、惩处、整治严重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继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 

3、加强农村矛盾调处工作。认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思想教育的手段,发挥乡村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信访案件交办、督办、查办等工作制度。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4、建设农村诚信社会。加强基层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营造人人“尊信、重信、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按照高效、廉洁、公开、透明的要求,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积极培育信用中介市场。完善诚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由诚信制度体系、市场监督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组成的诚信管理体系。 

专栏九:“十一五”农村和谐发展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山海对口协作帮扶: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经济欠发达县,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市、县进行对口协作帮扶。 

经济欠发达县:松溪县、政和县、光泽县、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武平县、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屏南县、柘荣县、平潭县、永泰县、仙游县、安溪县、华安县、平和县。 

欠发达地区的“四通”基础工程:争取在“十一五”时期,欠发达地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各建制村通安全饮用水、通硬化路面公路、通公共交通,返盲建制村和2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采取领导挂点、部门挂钩、资金捆绑、干部驻村等办法,“十一五”期间,省级分两批,每批重点扶持200个左右村。 

造福工程:对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贫困群众实施“造福工程”,每年搬迁2万人以上,五年搬迁10万人以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民实行医疗保障。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农村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平安乡村建设:每年重点抓好100个平安乡镇、1000个平安村的示范建设。 

第十一章  切实保障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 

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施项目带动,创新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为实现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市县两级领导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 

2、整合部门力量。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部门业务和职能,制定部门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渠道不变、资金整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各类建设项目时,应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主动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项目进行有机衔接。 

    3、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4、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国家扶持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农村考察,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组织发动广大企业家、工商界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动员广大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支持家乡新农村建设。 

第二节  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 

1、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每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已经出台的各项支农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采取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激励方式支持新农村建设,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各级财政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积极探索试行土地资产运作、个人资本参与、企业投资经营、业主承包开发、共同投资管理等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好办法,鼓励和引导城市资金、民间资本、境外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采取财政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和“以奖代补”等办法,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工投劳。 

专栏十:“十一五”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主要投资方向 

现代农业:农业结构调整,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水利工程,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五新”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等。 

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通信与信息化建设,农村“五通”建设,中心渔港建设,乡村规划等。 

农村资源环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农村环境整治,发展循环农业等。 

农村公共服务: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 

农村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 

第三节  促进规划纲要的落实 

1、实施项目带动。深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项目带动长效机制,不断丰富拓展项目带动的内涵和领域,用项目带动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项目策划开发,促进项目不断生成,形成建成一批、续建一批、新建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强化项目带动联动效应,以项目带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效能建设,突出服务职能,提高运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促进包括项目立项、选择、实施、竣工验收、后续管理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审计,严厉查处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强化规划引导。建立健全规划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规范化工作程序,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2006年起,省里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细化目标、硬化措施、强化责任,把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年度具体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建设项目上,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闽委发[2006]12号文下发实施) 

前  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编制和实施《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规划纲要》的编制,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主要阐述“十一五”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对远景目标进行展望。 

第一章  把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是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关键时期,也是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第一节  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保持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良好态势,为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扎实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200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560.1亿元,年均增长10.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621元,超过2000美元;财政总收入786.8亿元,年均增长16.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31.8亿元。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态势良好。2005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396.1亿元,年均增长4.2%。全省初步形成临海蓝色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培育形成了一批有规模、有实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闽台农业合作成效显著,全省农业合同利用台资21.1亿美元,实际到资12.3亿美元,已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农业利用外资、农产品出口走在全国前列。 

——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450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6.6%。农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2005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93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6.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46.1%。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困难居民全部享受低保政策。 

——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六千”水利工程和“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新建成219个乡镇、4200个村级供水工程,受益人口526.7万人;新增农村公路路面硬化2.1万公里,全省97.7%的乡镇、69.8%的建制村开通了客班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渔港建设得到加强,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全面实现村村通电话,基本实现5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村电网一二期改造基本完成,县城电网改造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以县为单位同网同价。 

——农村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先于全国出台全面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等政策。仅2005年,全省农民直接受益27亿元,人均减负103元。在全国率先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应改革林地面积的99.5%。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基层供销社改革取得突破。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成效明显,建立了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对农村“六大员”实行政府津贴,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农村社会事业持续进步。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明显改观,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稳妥推进。农业科技水平持续提高,科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村计生工作和群众体育活动取得新成效,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进一步形成。 

——农村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全省农村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全省先后选派了4130多名党员干部驻村帮扶,后进薄弱村的工作得到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得到巩固和加强。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村居”活动成效明显,农村社会保持安定稳定。 

专栏一:“十五”农村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指  标 

2000年 

2005年 

“十五”年均增长(%)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亿元) 

1037.3

1396.1

4.2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3230

4450

6.6

粮食总产量(万吨) 

854.7

715.2

-3.5

肉类总产量(万吨) 

145.9

195.4

6.0

水产品总产量(万吨) 

527.9

602.2

2.7

水果总产量(万吨) 

356.4

479.4

6.1

农产品出口额(亿美元) 

11.5

19.6

11.2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48.7

46.1

[-2.6]

森林覆盖率(%) 

60.52

62.96

[2.44]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19.3

358.4

10.3

农机总动力(万千瓦)

873.3

1000

2.7

城镇化率(%) 

41.6

47

[5.4]

建制村通硬化公路比重(%) 

 

64.5

 

建制村自来水普及率(%) 

43

71

[28]

农户电话普及率(%) 

39.1

61

[21.9]

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 

 

48

 

农村初中毛入学率(%) 

 

92

 

农民文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10.6

10.8

[0.2]

    注:带[  ]的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存在着不少困难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重视“三农”工作是党中央的一贯战略思想,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为建设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条件。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开始实施,有利于拓展国家支持农业的渠道和途径,有利于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有利于吸引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农业领域,给农村发展带来新的战略机遇。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海峡西岸”写入中央文件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使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从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全国战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到全省,为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我省新一轮发展的战略思路不断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全省上下谋发展、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呈现出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强劲动力。“十五”计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省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总体上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力,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农村改革进入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农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 

2、面临的挑战。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于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全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还不够高,整体经济实力还不够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防灾抗灾能力不强,支持保护体系不够健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十分艰巨。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完善,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出口受国际贸易壁垒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建设亟待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农村安定和谐面临许多压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政权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以攻坚克难的精神、谋求发展的意识、服务大局的合力,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章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四个方面”、“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六个扎实”的总体部署,按照融入全局、立足“多予”、注重运作、重在实效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有海峡西岸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力争全省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把握以下六条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加快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村经济整体质量和效益。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融入全局,整体推进。把新农村建设放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融合在一起,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新农村建设支撑和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立足多予,统筹协调。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向农村倾斜,从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取向、资源配置、服务保障上向农村倾斜,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规划,注重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部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以人为本,重在实效。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口号,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阵风。 

——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建设美好家园,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各地要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走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路子。 

经济发达乡村。重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城乡产业的对接与互动,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先行一步,走在全省的前列。 

中等发展水平乡村。重点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人居环境,建设体现乡村田园风光、生态和文化特色的新农村。 

基础薄弱乡村。重点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与其它乡村的差距。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目标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服务保障能力、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面貌进一步改变。基本目标要求是: 

——高效优质的特色产业。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以服务业为纽带,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特色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基本形成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更加完善,生活设施更加配套,生态环境更加优美,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安康宽裕的生活质量。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资料更加丰富,消费结构更加合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生活安康宽裕。 

——素质良好的新型农民。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养明显提高,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文明乡风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养成,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安定、有序。 

——科学民主的管理机制。农村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依法治村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结构趋于合理,农民民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要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全省农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实际年均递增3-4%;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25%。 

——农业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基本实现初级水利化,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比重达到85%以上,每公顷耕地农机总动力10千瓦,农产品优质率达到90%以上。 

——农村生活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每个建制村通一条硬化公路、村村通客车、村村通自来水、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户电话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年人均用电量1000千瓦时,农村信息化程度达到50%以上。 

——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4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67%。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80%以上的农村后备劳动力受到职业技能培训,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下。 

——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到6.4%,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60%以上的乡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30%以上的村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40%以上的农户成为文明农户,90%以上的乡村达到平安标准。 

专栏二:“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十一五”建设指标 

指标属性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3-4(扣除价格因素) 

预期性 

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元/人)

超过23580

预期性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6

预期性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15以上 

预期性 

每公顷耕地农机总动力(千瓦)

10

预期性 

森林覆盖率 

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约束性 

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

67

预期性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43

预期性 

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岁)

74

预期性 

城镇化率(%)

52

预期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80

约束性 

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

8以下 

约束性 

农村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90以上 

约束性 

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 

90以上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50以上 

约束性 

农户电话普及率(%) 

80

预期性 

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 

60以上 

预期性 

农村初中毛入学率(%) 

95以上 

预期性 

农民文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12

预期性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50

预期性 

“五个好”乡村党组织比重(%)

60以上 

预期性 

农民对村务公开满意度(%)

80以上 

预期性 

第三章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粮食“良种工程”,提高良种覆盖率。大力推广节本增效优新技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好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到2010年,全省粮食自给率保持在50%左右,确保150万吨地方粮食储备和500万亩粮食应急用种量储备。 

2、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实施“沃土工程”,推进以农田整理、农村旧宅基地整理为重点的土地开发整理。实施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年十万亩旱片整治工程,重点整治省级负责监管的5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把沿海地区万亩以上的基本农田整理成高标准良田。加强农田机耕道路建设。科学规划,合理稳妥推进围垦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泉州外走马埭、福清东壁岛、莆田澄峰、霞浦福宁湾、漳州古雷等围垦工程项目。 

3、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六千”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初级水利化县建设。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强农业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田间排灌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等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水利设施投工投劳,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兴建小型水库、小山塘、山地蓄水池等山地水利工程项目,五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在流域中上游和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大中型水库,构筑水资源安全保障基本框架。加快规划建设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和九龙江“西水东调”工程,建设一批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季节调节功能的大中型蓄、引、调节水利枢纽工程。重点建设仙游金钟等一批大中型蓄水骨干工程,以及连江黄岐半岛、莆田平海湾、漳州东山和古雷等一批海岛与半岛供水工程。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做好中心城镇的堤防加固和河道清淤清障。到201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500万亩,农业用水保证率达到75%以上。 

4、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完善创新管理机制和基础条件建设,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果。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建立与农业产业带相适应的跨区域、专业性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提高农业科技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实施农业“五新”推广工程。继续实施“星火计划”、“跨越计划”、“丰收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科普惠农工程”等科技兴农项目。启动实施“星火计划”一镇一品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各类农业园区、示范区、星火产业带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用好“6·18”平台,促进农业技术成果与企业、农户对接。 

5、发展循环农业。加快研发、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电、节材的节约型农业和节粮型畜牧业。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经济绿肥综合利用、生物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大力推广使用节本增效、保护环境的专用肥、配方肥。培育抗旱节水农业新品种,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新设备、新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生物转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木材三剩物利用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质材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优先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采取伏季休渔、减船转产、放流增值、封岛栽培、人工鱼礁建设等生态修复手段,养护和恢复渔业资源。大力开发和鼓励更多使用低污染、无污染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加强对农村工业“三废”、农药和化肥使用环境的安全监督管理。 

6、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以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推广机械整地、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和农机化新技术,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等农业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鼓励畜禽养殖场实行自动化机械作业。到2010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100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40%以上。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1、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沿海蓝色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三大特色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重点发挥地处南亚热带、自然条件好、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等优势,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的现代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重点以环闽东、闽中、闽南三大渔场近岸海域为依托,按照主攻养殖、发展远洋、深化加工、拓展第三产业的要求,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渔业生产加工区,培育3-4个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出100亿元以上、8-10个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出50亿元以上的海洋渔业经济强县(市、区),壮大现代海洋渔业经济体系。闽西北绿色农业产业带重点发展生态型畜牧业和林、竹、菜、果、茶、菌等绿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龙头企业,促进优质商品粮、林产业、特色畜禽、园艺产业和生态旅游协调发展。 

2、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畜牧业重点稳定生猪生产,突出发展水禽业和草食型畜禽生产,加大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力度,发展畜产品深加工,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闽西生猪、闽北乳品及肉鸡、闽中草食动物、闽南水禽及蛋品等畜产品加工基地,肉蛋奶基本满足本省市场需求,并力争扩大向外输出规模。园艺业重点发展高品质、有规模、有特色、有品牌的茶果、花卉、蔬菜、食用菌、绿化苗等园艺产品,建设一批省级园艺作物种苗繁育基地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出口创汇的园艺生产基地。林产业以全面推进绿色海峡西岸建设为重点,加快林业“三五工程”建设,即:建设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生物多样性、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森林灾害防治等五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丰产竹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林、种苗和花卉、森林食品和药材等五大林业基地工程;培育壮大制浆造纸业、林产化工业、人造板工业、木竹制品工业、森林旅游业等五大林业支柱产业。水产业重点发展优势养殖品种,拓展湾外浅海、库区和大水面养殖。积极推广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模式,着力培育东山湾、三都澳等十大生态型海水养殖基地。加快建设福清、连江、石狮、东山等十大水产品加工基地。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远洋龙头企业。 

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强龙带动工程,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每个特色重点农产品培育10家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每个主导产业培育5家年产值超10亿元、具有明显区域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培育3-5个在全国甚至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品牌。到2010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8000家,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以上。 

第三节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水平。健全质量检验检测和出入境检疫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安全追溯能力、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安全控制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施名牌农产品发展战略,鼓励具有明显地域特征和质量特色的传统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入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推行重要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制度,重点建设省农产品质检中心二期工程和四级质检机构网络工程。 

2、加强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认真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反应机制。加强畜禽、水产、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建立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监督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重点建设畜禽原种场、畜禽资源保护场及国家水禽品种资源基因库、省种畜禽拍卖场、种畜禽测定与遗传评估中心。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出口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等建设,提高对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预警预报、快速处置能力,确保重大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省际边界动植物临时检查站点建设,有效防止国内外新的动植物疫病的侵入和蔓延。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建设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建立一批地方名特优品种种质资源鉴定、保存中心、原种繁育和引种隔离基地。建设省级、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分中心、区域站。加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提高森林灾害综合治理水平。 

第四节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1、培育农村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在农产品主产区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五年发展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00个。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继续支持边贸市场建设,推进我省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内地市场的对接。积极探索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促进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紧密结合。支持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加快农村生活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网络和农家店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到2010年实现每个县、乡、村都有1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2、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对农村消费者商品知识、法律知识、商业道德知识的教育,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建立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认证标准,深入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完善农村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和农业生产资料等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交通“绿色通道”管理机制,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流通经营大户运销鲜活农产品,优先便利放行。 

专栏三:“十一五”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农田基本建设:完成土地整理2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标准农田150万亩,推广农田测土配方施肥15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0万亩。 

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5年时间投入20亿元,用于改善排灌、田间道路等烟田基础设施200万亩。 

“六千”水利工程: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千座水库保安工程、千万方山地水利工程、千万亩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千公里河道清水工程、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农业“五新”推广工程: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化肥、新农药、新农机具。 

“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培育20万个科技示范户,重点建设60个部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场、75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在优势区域内开展优质专用品种及配套技术组装集成示范推广。 

农业标准化建设:制、修订农业方面的地方标准400项,建立3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200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 

强龙带动工程:依托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特色农产品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厅局级龙头企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发挥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作用的同时,重点建设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建设9个设区市和30个重点县农产品质检分中心、站。 

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城市城镇商业连锁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消费品和农资“农家店”,发展和改造乡村“农家店”1万个,形成以配送中心为中心、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和农资销售网络。 

第四章  注重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积极拓宽农民非农收入渠道,不断提高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和非农就业比重,建立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升级改造,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以绿色及精深加工为特色的天然食品、方便食品、功能食品、休闲食品和果蔬饮料等。扶持建设一批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示范项目,重点发展出口创汇型、名优品牌型、资源开发型、增创利税型等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水产品、茶叶、食用菌、果蔬、笋竹、畜禽产品等加工业。加快推进林纸、林板一体化,重点推进临港大型林浆纸项目,建设南纸、青纸、邵武中竹等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永安林业、福人木业等资源综合利用的一批木竹加工骨干项目。 

2、发展乡村特色工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农村传统工业,推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和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纺织服装、鞋业及其他轻工业和建材、林产、冶金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制药、生物化肥、生物农药、生物饲料、生物活性物质的提取和纯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引导工业主导产业和规模产业向农村延伸,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在农村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加快发展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知名品牌的大中型乡镇企业。进一步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农村工业向现有工业小区集中,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农村工业化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3、发展农村服务业。积极引导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改组改造农村商贸、餐饮、交通运输、邮政等传统服务业,加快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充实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增强农村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扶持建设一批主要原材料和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专业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建立多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套的快速客货运系统,提高城乡公共运输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服务配套的农村商业网点,重点建设100个商业重镇,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保险,规范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经济鉴证、信息咨询、广告、法律等商务服务。完善农村消费环境,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和促进农村消费。 

4、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围绕“一区两带四群”旅游总体布局,充分利用乡村特有的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红色旅游等资源,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渔业,开发滨海、生态、红色、文化等旅游产品。重点培育和建设50个有特色、有规模的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到2010年农村旅游产业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 

第二节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1、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健全完善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并向乡(镇)延伸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及信息化配套设施,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实施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发展各类劳动力就业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劳务派遣向农村延伸,完善劳务派遣网络。深入开展山海劳务协作和省际劳务协作。鼓励农村劳动力通过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到2010年非农劳动力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55%以上。 

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用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克扣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加强对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重点行业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依法将务工农民逐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积极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第三节  落实增收减负政策 

继续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实施和完善对种粮农民补贴、良种补贴和捕捞渔民的燃油补贴。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建立农民负担监测和重点监控制度,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对所有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强化监督。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健全以“一事一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机制,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从源头遏制住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专栏四:“十一五”农民增收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以上,其中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2.5万人,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以已经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农民工培训7.5万人。 

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第五章  努力改善农村面貌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大多数农民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农村交通设施。继续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切实改善建制村公路交通条件,到2010年全省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通一条硬化公路。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建设便捷的乡村客运系统,有条件的乡村基本实现“每乡一站,每村一亭”。加快撤渡建桥,推进内河渡口水泥化和渡船标准化建设,25%以上的内河渡口实现撤渡建桥。加强陆岛交通设施建设,基本解决沿海500人以上岛屿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2、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邮电通讯、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邮电通讯“村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信息网络,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农村通信与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电信普遍服务和质量保障机制。到2010年全省所有建制村基本能上网,85%的自然村通电话,移动通信基本实现农村全覆盖,数据业务用户普及率达到30%。 

3、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农村能源和电气化县建设,重点建设8个电气化示范县、80个电气化示范乡、800个电气化示范村。实施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完善农村电网,到2010年农村年人均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加快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建设平潭风电二期、漳浦六鳌风电二期项目,加快推进莆田、古雷、东山、霞浦等风电项目、延平沼气热电联产和龙岩新罗区、福清等市县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等项目。大力开展节能工作,强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4、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继续推进以“五江两溪”干流为重点的江河堤防工程建设和洪水预警报系统升级改造,建立健全防台风预警预报系统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续建闽江下游南港北岸、闽江上游沙溪段防洪二期、晋江下游防洪岸线整治、汀江流域防洪三期等防洪工程,开工建设闽江上游建溪、富屯溪防洪二期工程和晋江下游防洪岸线整治二、三期等防洪工程。继续推进县级城区排涝设施建设,尽快开工建设莆田木兰溪南北洋平原、晋江市晋东平原、九龙江平原等排涝工程。继续推进海堤加固四期工程建设,启动海堤加固五期、六期工程,完成保护千亩以上外海段的海堤强化加固工程,提高我省抵御风暴潮的能力。继续推进千座水库保安工程建设,启动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各类病险水库加固任务,重点建设惠女、东方红、亚湖、东溪、三溪口、岭里、溪西、金涵等40个大中型病险水库及九龙江北溪水闸、云宵漳江水闸等加固工程。加强渔港(避风港)建设,新建9个国家中心渔港、10个国家一级渔港、2个海岛型渔港、30个二级渔港、60个三级渔港,基本建成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完善各项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加强局地性重大气象灾害监测,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平台,完善适应各级政府需要的气象决策服务快速反应机制。拓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重点建设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响应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系统,做好人工增雨和防雹减灾工作。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和“农居防震保安”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和灾害性气象的预警预报系统,全面建设海上安全信息平台,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1、发展农村小城镇。加快编制完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择优发展、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的要求,重点发展有条件的建制镇,各县市择优确定1-2个有条件的建制镇予以重点扶持引导发展成为中心镇,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集镇集聚。统筹规划小城镇的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道路、通讯等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完善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配套功能。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加快培育小城镇支柱产业,引导农民进城、住宅进区、工业进园。搞好小城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开展撤乡并镇工作。积极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增强县域经济承接中心城市辐射的功能。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左右。 

2、强化村庄规划与建设。遵循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体现地方特色,把村庄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建制村重组整合,撤并分散的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中心村。健全村庄建设管理队伍,加强村庄规划的执行和监督,强化村庄建设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建设农村新居。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引导农民按照消防要求建设新居。优化农村住宅设计,为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富有乡村特色、节地节能节材抗震的住宅设计图样。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控制村民建房规模。鼓励统一规划建设农村住宅小区,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农居建设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监控。 

3、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开展“百村试点、千村整治”,推进以“三清六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逐步实现村庄布局优化、村落绿化、庭院美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的目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强乡村环境卫生建设,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小巷的垃圾,完善村庄卫生基础设施,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村内沟渠、水塘、沿村溪流整治,清理污泥积水,疏通村庄水系,推行生产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加强符合卫生及用水量要求的水源建设,加快农村自来水设施建设,解决好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无害化公厕改造。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引导农民建设无害化户厕。加强乡村畜禽饲养的整治,建设标准养殖圈,积极发展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进畜禽粪便、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治理畜牧业污染。治理违章搭盖,遏制农民建房无序、散乱现象。加强村庄绿化,逐步实现田边、河边、路边、住宅边基本绿化,有条件的地方适当配套建设绿化休闲场所。“十一五”期间,每年重点抓好100个乡(镇)、10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 

4、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林业生态工程,重点抓好50个县(市、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合拢加宽、老林带与病虫危害严重林带的更新改造、沙荒风口治理、农田林网、红树林建设等。加强“五江两溪”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城镇周边景观林、交通要道护路林和其他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加大濒危物种与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名木古树保护力度。建立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推进农业生态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到2010年划定和建设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43个,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4个,国际重要湿地3个,建设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市、区)15个。加强对现有11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和3个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监督与管理,加强闽江口、福清湾、泉州湾、九龙江口、东山湾等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建设。强化对深水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健全和完善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系统。加大对“五江两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加强对近海重点养殖区的污染治理,改善海域环境质量。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750万亩,建成120条水土保持示范小流域。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汀江、九龙江、晋江、赛江、沿海风沙侵蚀地带以及崩岗侵蚀劣地等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建立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快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对乡村道路两侧、村庄、一重山违规建坟的治理,坚决制止任何毁林占地乱建坟墓的行为。强化农村污染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推进非规划林地造林,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园林式乡镇、园林式村庄、花园式单位。到2010年,生态公益林面积保持在全省林地面积的30%以上,“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4万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土地总面积的6%以下。 

第三节  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1、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所有乡(镇)及大部分村的县级紧急救援中心,建立健全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直报系统建设,将网络延伸到所有乡镇,提高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等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降低孕产妇、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村,倡导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加快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和功能,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村卫生所建设,使全省每个建制村都有1个卫生所(室)或乡镇卫生院巡回医疗点。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为农村提供便捷、安全、价格比较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3、建设乡村医生队伍。严格执行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制度。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配齐配强乡村医生,确保每个建制村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并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管,改善医德医风,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4、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监督网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提高监管水平。完善和扩大药品供应网,确保药品供应渠道畅通。“十一五”期间实现药品配送到所有行政村。通过两网的建设,提高供应农村药品的质量,方便农民购药,降低医药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农村药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使用的药品实行跟标采购制度,防止假劣药品或质次价高的药品流入农村,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专栏五:“十一五”改善农村面貌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从2003年开始,计划用8年时间建设约4万公里的农村公路,到2010年全省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通一条硬化公路。 

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六大工程:农村信息化公共平台工程、保障农村通信畅通工程、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宽带进建制村工程、农村信息化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工程。 

农村“户户通电”工程:经过两年的努力,解决无电户4296户、无电人口15897人的通电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1个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重点治理100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完成10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搬迁任务,实现1万个村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百村试点、千村整治: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选择100个左右的行政村,开展试点示范建设;选择1000个左右的行政村,开展以“三清六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 

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开展以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家园行动,每年治理100个镇(乡)、1000个村庄,到2010年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村镇垃圾治理任务。 

农村户用沼气工程:以“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为基本内容,五年完成20万口建设任务。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51个县(区)级医院、36个县(区)级中医院、45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46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一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每年完成100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必要设备配置。 

“五江两溪”: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敖江、木兰溪、交溪(赛江) 

第六章  着力培养新型农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与素质,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一节  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1、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校改造,加强农村中小学“四有”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在农村初中建立计算机教室,农村完全小学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建立光盘播放点。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特别是女性学生的辍学率。到2010年,全省有67个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 

2、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优化农村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每县(市)重点办好一所起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30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乡(镇) 要依托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函大、农广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推进农业职业学校体制改革与创新,继续实行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招生时间“三放开”政策,扩大农村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办学活力。调整农村普通高中布局,提高农村高中办学水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农村幼儿教育,推广多形式的农村幼教模式,促进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3、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充分利用教师远程培训网络,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培训,选拔培养1万名农村骨干教师。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定编、定岗、定员和分流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和配置。实施“师德建设工程”,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第二节 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和素质 

1、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训模式,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以上。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县建设,不断扩大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重点县市的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失地农民和转产渔民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开展“万名技工助学行动”,资助万名农村贫困生就读技工学校。 

2、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重要作用,实行灵活、多样的开放办学模式,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选择有条件的乡村建立村级农民夜校和农村音像书屋,大力培养具备带头致富能力的乡土人才。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织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加快培养农村经纪人队伍。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着力培育一批星火带头人和科技示范户。积极发展农村科普事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十一五”期间,每个建制村培养3-5名技术骨干,到2010年实现每10户农户有1户科技示范户,每户有1人掌握先进适用技术。 

第三节  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做到乡有广播电视站、文化站、图书馆、图书发行网点,村有广播室、阅报栏、宣传栏、科普栏、文化科技卫生综合服务站,乡村都有农民文化娱乐场所。继续实施农村电影 “2131”工程,大力推进电影数字化放映进程,重点建设1000个乡(镇)电影固定放映点和1500个农村电影流动放映队。推广和配送农村“文化流动服务车”。每年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实施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抓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开展创建农村文化先进乡村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活动。推动服务“三农”的出版物出版发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文化中心户”、“文化专业户”。积极引导农民的文化消费。 

2、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实施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力争到2010年全省各建制村均有体育活动场地。建立健全各级农民体育协会,开展农村体育先进乡(镇)、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大农村体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办好2008年全国农民运动会。 

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围绕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教育活动和“知荣辱、树新风”活动,引导农民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和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加强精神文明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星级农户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农村逐步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 

第四节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 

1、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素质和结构。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积极推行优生优育,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加大出生缺陷干预的力度,鼓励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以县级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建设29个“二级”以下县级计生服务站和150个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积极推进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 

3、建立健全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的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农村计划生育贡献奖励制度。建立农村独女和二女户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提供多方面服务。 

专栏六:“十一五”培养新型农民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农村中小学建设“四有”目标: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 

“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开展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青年农民科技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0万人,其中妇女占40%以上。 

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建设30个文化资源共享县、400个文化资源共享乡镇服务工作站、5000个文化资源共享村服务点。 

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村建设一个混凝土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一条农民健身路径。 

 “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农村计划生育贡献奖励制度,对只生一个女孩且符合再生育条件但自愿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夫妻,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奖励30元,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发放,直至夫妻年满60周岁,转入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直至亡故为止。 

第七章  扩大闽台农业合作与农业对外开放 

充分发挥临近台港澳、华侨众多等优势,以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为重点,全方位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充分发挥福建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闽台农业合作四大基地、三大平台、“3851”工程,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强闽台农业产业合作 

  1、推进农业主导产业合作。发挥比较优势,围绕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产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引进、消化、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饲料、新机具以及组织管理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园艺业重点合作发展花卉、果蔬、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精致农业,引进新栽培模式发展设施农业,引进台湾水果花期调节、周年生产等先进栽培技术,合作建设一批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基地。水产业重点引进石斑鱼、淡水鲈鱼等优良品种及其养殖技术,扩大渔工劳务合作和水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畜牧业重点加强畜禽良种引进,开展生态养殖等饲养技术和大中型畜禽场疫病防控技术及污染综合处理技术合作,推动畜牧业向提高质量和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林产业重点加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开展林木优良树种和新品种引进,林木种苗培育及其先进设施建设,速生丰产林培育,珍贵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林栽培,树木生物活性物质和森林药材的开发利用。 

2、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合作。抓住台湾农产品加工业向岛外发展的机遇,加快引进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加快发展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示范基地,合作发展饮料、罐头、蔬菜速冻、果品保鲜、食用菌、茶叶多元化精制、畜禽和水产等加工业,合作生产高质化肥、有机肥、生物肥和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加强薄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饲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的联合开发。合作发展制浆、造纸、人造板、林产化工、家具、森林食品、生物制药等林产品加工业。 

3、推进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合作。拓展闽台农业生物技术合作领域,引进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开发经验和技术,积极开展以农业和生物医药工程为主的生物技术研发创新合作,大力引进台湾较有优势的花卉与观赏植物组织培养、植物微生物制剂、水产养殖及动物用疫苗、植物有用基因利用、环境保护、保健与药用植物开发等农业生物技术。 

 4、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合作。发挥我省农村自然风貌和特色景观优势,合作建设一批闽台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以山海景观、田园特色、花果竹木生态经济开发为重点,合作发展观光、度假、休闲农业旅游区。以发展绿色、高效、精致的瓜果、蔬菜、花卉产业为重点,建设集养殖、生产、科研、观赏、娱乐和集散销售于一体的精美城郊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区。以海岛港湾资源、风景名胜和渔村文化特色为重点,合作建设海边食宿、观光、娱乐的休闲渔业旅游度假区。以森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滨海休闲森林生态区、湿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观赏为重点,合作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区。 

第二节 加强闽台农产品市场营销合作 

1、加强农产品物流集散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福建在对台贸易方面的独特优势,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物流枢纽中心、若干个重要物流节点,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建设厦门台湾水果集散中心、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立渠道畅通便捷、区域特征明显的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的集散基地,把福建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中转站、大陆农产品输出的前沿平台,使台湾的农产品通过福建顺畅地输往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2、加强农产品营销组织合作。加强与台湾农会、农业产销策略联盟、农业共同经营班等农村农产品产销经营组织的合作。依托两岸农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民间组织,合作建设仓储、运输、冷链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创建便捷通畅的通关环境。引进台湾农产品营销组织建设与管理经验,多渠道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联手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办好“海交会”、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厦门对台商品交易会、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展洽会、“商交会”等各类展会活动,促进两岸经贸合作。 

第三节 加强闽台农业科技信息人才交流与合作 

1、加强农业科技合作。发挥福建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集聚优势和研发优势,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研发,重点开展动植物育种技术、重大疫病监控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农业生态修复技术、农产品加工和质量检测技术合作研究。应用现代化育种技术,建设引进隔离、试验、消化、改良、创新、繁殖、推广诸环节配套的海峡两岸(福建)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重点建设闽台园艺良种品种改良与繁育基地、台湾生猪良种繁育基地、闽台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闽台林业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和台湾动植物引进良种隔离区等。以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基础,开展与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合作,重点在福州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海峡两岸生态农业气象合作,在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引种的气候适应性试验研究、两岸生态农业气象的技术交流、数据共享等进行合作,提升农业防灾减灾预警水平。 

2、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鼓励台湾专家参与福建新农村建设。以省属农业科研院所、高校、推广机构为主体,采取互派专家、教授等形式,开展闽台农业学术交流、教育合作,重点依托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湾有关农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聘请台湾专家教授到农业院校任教。吸引台湾农业企业、专家、农民骨干参与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建设好台湾农民创业园,鼓励和支持台胞尤其是中南部农民,带资金、品种、技术和管理来闽投资创业。举办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培训活动,培育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人才、农业生产管理人才和农产品营销人才。 

3、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建立闽台农业信息互通的长期合作关系,开辟两岸人员、信息交流绿色通道,构建农业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市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等平台。鼓励闽台基层乡(镇)和农户开展形式多样“农业项目和农业文化”的联谊活动。 

第四节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1、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创新农业引资方式,吸引更多外商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外资以多种方式投资农村水利、电力、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公用事业以及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旅游业。健全完善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和专家共同参与的农业招商项目生成机制,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农业招商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专题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活动,完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机制,提高农业招商引资实效,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 

2、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实施名牌战略,以畜禽、水产、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特色高效农业为重点,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认证制度,推行种植、养殖基地备案,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鼓励农业骨干企业引进和利用外资,实行强强联合,合作创办外向型龙头企业,共同开发新产品。鼓励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境)外国际农业博览会、展销会。加强农产品出口预警体系建设,加大对大宗、重点产品出口情况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运用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应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绿色技术壁垒,发挥农产品行业组织的自律协调作用,帮助出口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的应诉工作,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专栏七:闽台农业合作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闽台农业合作四大基地: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 

闽台农业合作三大平台: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的平台,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的平台,探索农业改革与发展机制创新的平台。 

闽台农业合作“3851”工程:重点构建高优农业、蓝色产业、绿色产业闽台农业合作三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台湾农民创业园、现代园艺业合作示范区、现代畜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林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区、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管理合作示范区八个示范园区,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农业科教信息交流合作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五个中心,强化闽台科教、信息、项目和人员的双向交流平台载体。 

第八章  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围绕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第一节  深化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1、进一步落实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及其相关政策,确保农民直接受益。在制止新债的基础上,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积极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2、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进一步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机制。通过适当方式,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能。扎实稳妥地精简机构和人员,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控制,五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3、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 

4、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责任明晰、权责对等、收支平衡、运转有序的省以下财政体制。继续加大上级财政对县乡的补助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村用乡代理”等管理方式。 

第二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间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集中。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进行农用土地成片种植,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2、改革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依法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补偿费,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严格土地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加大征地的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林改配套工作,着力推进林业保护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支撑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深化林业融资、林木采伐管理、林业分类经营、林业税费及其他配套改革,不断扩大金融机构面向林业生产经营者的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探索建立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管理新机制,加快建立、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2、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搞好大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建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投工、投劳、投资和直接参与管理的机制,搞活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采取小型水利设施的承包、租赁、拍卖或股份合作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制。培育农村水利合作组织,加强改制水利设施的后续管理。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 

3、积极推进海域、内陆水域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内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制度和海域使用许可制度,促进海域和内陆水域的合理开发利用。探索建立相关补偿和安置机制,切实保障内陆水域、滩涂被征收征用和海域使用权被收回后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转换经营机制,切实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支持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创新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农村信用社协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有效模式。支持财政支农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户。 

2、创新农村信贷支持体制。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县域内各商业银行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开展邮政储蓄机构办理社区各类贷款业务试点。积极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探索实行以林权证、大农业资产等抵押、质押的担保形式。 

3、引导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直接服务“三农”的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发挥其活跃民间经济活动的积极作用。 

4、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以政策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经营模式、多元化经营主体、多样化产品供应、多层面政策支持、多渠道资金投入的农业保险体系。稳步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出台相关财税配套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第五节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应急机制,巩固和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果,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力度,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对省内粮食产区、销区、产销平衡区改革的分类指导,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组改制步伐,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分流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依法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质量监管和原粮卫生监管,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全我省与粮食主产省以及省内产销区间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衔接机制,使协作多方实现共赢。加强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构筑海峡西岸粮食批发市场走廊,加快推进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建立农村粮油消费品经营网络。 

第六节  加快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机制、城乡公共服务均等供给的制度、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对农民群众的服务,引导城市资金、物资等要素向农村流动。 

第七节  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 

1、健全干部驻村任职制度。探索完善“高位嫁接、重心下称、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定期从省、市、县(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有关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一批年轻优秀党员干部到相对后进、薄弱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帮助相对后进、薄弱村发展生产、尽快改变面貌。驻点村经济社会面貌没有明显变化的,驻村任职工作不断档,挂钩联系的领导和部门不脱钩。长期坚持这个制度。 

2、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六大员”的选聘、管理、培训工作,确保每个建制村有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和文化协管员。严格“六大员”的准入条件,把工作责任心强、本职业务熟悉、办事公道正派、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选聘入“六大员”队伍。落实“六大员”政府津贴补助。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站,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管理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六大员”的素质。 

3、增强乡村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加快建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营销、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资供应、就业信息以及办证等方面的服务。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强化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福建三农服务网”,加强乡村综合信息网络建设,重点发展农村信息服务点和农村信息员。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电视、电话、电脑于一体的“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试点。 

4、培育农村新型服务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支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公司企业、涉农部门发起创办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培育农民营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发展代理批发商和经纪人事务所。到2010年,全省扶持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5000个以上,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建立城市服务农村的工作机制。推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制度,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推动城市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推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制度,支持农村医疗机构建设。落实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和农村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前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半年的制度。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从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一批科技人员进驻乡(镇)、村,开展科技服务。制定和出台吸引人才的各种优惠政策,加强与农业科研、技术咨询和推广部门的沟通联系,引进本地区发展急需的各类实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大力推进科技、经营、管理人才走向农村。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支农支医支教扶贫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从生活、待遇、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切实解决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借助信息网络等现代媒体,积极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平台。 

第九章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核心和坚强战斗堡垒。 

第一节  建立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在实践实干中巩固和发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建立健全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发展党的先进性、永葆党的先进性。加强农村党的思想建设,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强化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教育,认真抓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科技知识、实践能力培训,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促进和谐及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农村党的组织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功能、教育引导功能和服务协调功能,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坚持“两个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农村党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节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1、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党组织。推行村企合一、以村带企、以企促村、村居联合、村村联建等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探索在农村产业基地、行业协会、劳务输出群体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大力推广“支部+协会”、“支部+产业”等新模式,建立和形成“村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小组”的农村基层垂直网络。推广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建设做法,坚持“务实管用”,根据本地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群体分化、人口流动重组等实际情况,灵活设置网站、网点,选配好网站、网点负责人,加强网络的工作力量。 

2、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扩大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建立健全以“两推一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选村委会成员为重点的民主选举制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任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优秀妇女、外出经商务工人员中选拔村干部。把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与村级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对于村里一时没有合适人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可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注重为党员提供服务。建立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在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构,扩大党组织的联系面和工作覆盖面。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重在青年农民、优秀妇女、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人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推广党员帮扶贫困户、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服务区、党员责任网点、党员示范户等做法,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贫困党员帮扶基金,帮助年老体弱、身残病重和家庭特别困难的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自身建设,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工会、青年、妇女、民兵、计生协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行由省、市、县(区)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省、市管理的党费予以支持的办法,力争在两年内解决全省1630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 

第三节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1、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农村基层干部的头脑。探索与大专院校联合,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学历教育,对缺乏带领群众致富本领的干部,重点开展农村实用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建立深入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机制,健全和完善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记民情日记、服务承诺等制度。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培养和树立一批社会反响好、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积极推行目标责任、约谈了解、年终考评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从优秀村主干中录用乡镇公务员制度,省里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指标,通过一定的科学程序,从优秀村主干定向考录,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逐步解决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问题。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探索建立衡量干部政绩的科学考评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积极探索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机制。 

第四节  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1、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活动,保障村民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引导村民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体现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规范村民自治委员会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确保村委会有效运转。 

2、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两公开、四民主”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试行“户代表会议制度”。在推进“一事一议”中,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新途径。大力推进县(市、区)直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务、乡(镇)站所事务公开。着力理顺各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议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巩固村党组织在村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推进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 

3、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农村公共资产的管护制度。总结推广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村新经济组织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拍卖、兼并、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搞活集体资产经营。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和个体私营经济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采取多种联合和合作方式,发展新的集体经济。 

专栏八: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名词解释 

村党组织、乡镇党委“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以党支部为工作网区、党小组为工作网站、党员为工作网点的村党组织服务农民的平台。 

两推一选:村党组织换届时,采用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然后在党内进行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十章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入手,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着力构建农村和谐与安定稳定的社会。 

第一节  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1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行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经济欠发达县、民族乡的制度。加强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加大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设施建设投入,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四通”基础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山海协作示范工程和骨干项目发展,推动沿海一些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和短平快项目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加强沿海和欠发达地区优秀年轻人才的双向挂职交流工作。鼓励沿海企业与欠发达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结成用工和培训联盟。加强沿海与山区“对口扶贫支教”、“教育医疗单位结对子”等帮扶工作。 

2、健全扶贫帮困机制。继续实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采取资金捆绑管理、干部驻村任职、单位挂钩帮扶的有效办法,加快省定208个重点村脱贫致富,实行扶贫地点滚动管理,五年内省、市、县重点帮扶1000个相对贫困后进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继续实行产业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服务等到村到户扶贫帮扶措施,开展“希望工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扶贫助学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济困活动,促进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 

第二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加强困难农民的生活保障。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办法。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和五保对象供养水平。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提高对农村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体的福利服务水平。 

2、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救助制度。按照政府引导支持、群众自愿参与、多方筹资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到2010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和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建立规范化的筹资、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医疗救助。 

第三节  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 

1、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四进农家”活动和“依法治村”活动。加强农村司法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发展农村法律服务业,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创建平安乡村。以“平安福建”建设为主线,开展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农村维稳综治措施。落实乡镇党政维稳综治领导责任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充分发挥农村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和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建立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政法基层单位建设,提高战斗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打击整治的力度,严厉打击、惩处、整治严重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继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 

3、加强农村矛盾调处工作。认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思想教育的手段,发挥乡村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信访案件交办、督办、查办等工作制度。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4、建设农村诚信社会。加强基层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营造人人“尊信、重信、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按照高效、廉洁、公开、透明的要求,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积极培育信用中介市场。完善诚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由诚信制度体系、市场监督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组成的诚信管理体系。 

专栏九:“十一五”农村和谐发展重点工程和有关概念 

山海对口协作帮扶: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经济欠发达县,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市、县进行对口协作帮扶。 

经济欠发达县:松溪县、政和县、光泽县、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武平县、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屏南县、柘荣县、平潭县、永泰县、仙游县、安溪县、华安县、平和县。 

欠发达地区的“四通”基础工程:争取在“十一五”时期,欠发达地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各建制村通安全饮用水、通硬化路面公路、通公共交通,返盲建制村和2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采取领导挂点、部门挂钩、资金捆绑、干部驻村等办法,“十一五”期间,省级分两批,每批重点扶持200个左右村。 

造福工程:对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贫困群众实施“造福工程”,每年搬迁2万人以上,五年搬迁10万人以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民实行医疗保障。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农村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平安乡村建设:每年重点抓好100个平安乡镇、1000个平安村的示范建设。 

第十一章  切实保障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 

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施项目带动,创新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为实现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市县两级领导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 

2、整合部门力量。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部门业务和职能,制定部门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渠道不变、资金整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各类建设项目时,应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主动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项目进行有机衔接。 

    3、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4、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国家扶持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农村考察,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组织发动广大企业家、工商界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动员广大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支持家乡新农村建设。 

第二节  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 

1、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每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已经出台的各项支农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采取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激励方式支持新农村建设,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各级财政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积极探索试行土地资产运作、个人资本参与、企业投资经营、业主承包开发、共同投资管理等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好办法,鼓励和引导城市资金、民间资本、境外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采取财政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和“以奖代补”等办法,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工投劳。 

专栏十:“十一五”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主要投资方向 

现代农业:农业结构调整,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水利工程,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五新”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等。 

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通信与信息化建设,农村“五通”建设,中心渔港建设,乡村规划等。 

农村资源环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农村环境整治,发展循环农业等。 

农村公共服务: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 

农村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 

第三节  促进规划纲要的落实 

1、实施项目带动。深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项目带动长效机制,不断丰富拓展项目带动的内涵和领域,用项目带动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项目策划开发,促进项目不断生成,形成建成一批、续建一批、新建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强化项目带动联动效应,以项目带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效能建设,突出服务职能,提高运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促进包括项目立项、选择、实施、竣工验收、后续管理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审计,严厉查处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强化规划引导。建立健全规划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规范化工作程序,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2006年起,省里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细化目标、硬化措施、强化责任,把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年度具体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建设项目上,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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