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6-00181
- 文号:闽发改价格函〔2026〕11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6-2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6〕49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6〕3号)审批意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数据科学”专业正式获批设置。结合省内同类院校理工类专业收费水平,经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暂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355号)执行,即20000元/生·学年。
本函自202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6〕49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6〕3号)审批意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数据科学”专业正式获批设置。结合省内同类院校理工类专业收费水平,经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暂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355号)执行,即20000元/生·学年。
本函自202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