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6-00025
- 文号:闽发改价格函〔2026〕2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1-2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报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商请重新核定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卫财函〔2026〕2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福建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实行分段收费,对于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考试主管部门不得向其收取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
三、职业资格考试要实行考培分离,培训不得与考试挂钩,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强制性培训并收费。考试机构除向考生收取考试费和考务费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函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你委应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若收费项目退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或国家取消该项考试,与其相对应的考试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科·人
|
考试项目 |
考务费 |
考试费 |
合计 |
||
|
医师资格考试 |
实践技能考试 |
临床类别 |
19 |
300 |
319 |
|
公卫类别 |
19 |
300 |
319 |
||
|
中医类别 |
19 |
300 |
319 |
||
|
口腔类别 |
19 |
350 |
369 |
||
|
医学综合笔试 |
执业医师 |
14 |
50 |
64 |
|
|
执业助理医师 |
14 |
50 |
64 |
||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专业实务 |
11 |
46 |
57 |
|
|
实践能力 |
11 |
46 |
57 |
||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
基础知识 |
20 |
50 |
70 |
|
|
相关专业知识 |
20 |
50 |
70 |
||
|
专业知识 |
20 |
50 |
70 |
||
|
专业实践能力 |
20 |
5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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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报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商请重新核定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卫财函〔2026〕2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福建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实行分段收费,对于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考试主管部门不得向其收取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
三、职业资格考试要实行考培分离,培训不得与考试挂钩,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强制性培训并收费。考试机构除向考生收取考试费和考务费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函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你委应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重新提出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若收费项目退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或国家取消该项考试,与其相对应的考试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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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项目 |
考务费 |
考试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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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 |
实践技能考试 |
临床类别 |
19 |
300 |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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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类别 |
19 |
300 |
319 |
||
|
中医类别 |
19 |
300 |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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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腔类别 |
19 |
350 |
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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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综合笔试 |
执业医师 |
14 |
50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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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助理医师 |
14 |
50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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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专业实务 |
11 |
46 |
57 |
|
|
实践能力 |
11 |
46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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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
基础知识 |
20 |
5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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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20 |
5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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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知识 |
20 |
5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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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实践能力 |
20 |
5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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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