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317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5〕13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11-2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重新审批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便函〔2025〕1132号)及相关材料悉。我委已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0〕2号同意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厅重新报送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编码:2019-350100-83-01-081713)。
二、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校内。
三、项目单位:集美大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栋2层综合体育馆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7819.01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413.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417.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28万元、基本预备费305.3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集美大学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代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经厦门市集美区政法委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0〕2号)废止。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重新审批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便函〔2025〕1132号)及相关材料悉。我委已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0〕2号同意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厅重新报送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编码:2019-350100-83-01-081713)。
二、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校内。
三、项目单位:集美大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栋2层综合体育馆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7819.01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413.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417.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28万元、基本预备费305.3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集美大学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代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经厦门市集美区政法委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美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0〕2号)废止。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