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5-00159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5〕7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6-1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福建)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福建)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批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福建)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卫规划函〔2025〕3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福建)基地(项目编码:2503-350000-04-05-964444)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金山院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依托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现有基础设施进行局部装修、医疗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改造修缮面积189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批量伤员救治中心、现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应急管理机制和预案、培训演练中心、物资仓储配送中心及信息指挥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659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外,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承担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由省发改委、财政厅按5:5比例承担。
六、项目建设工期:37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建安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等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施工噪音、废物、尘土影响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批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福建)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卫规划函〔2025〕3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福建)基地(项目编码:2503-350000-04-05-964444)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金山院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依托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现有基础设施进行局部装修、医疗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改造修缮面积189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批量伤员救治中心、现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应急管理机制和预案、培训演练中心、物资仓储配送中心及信息指挥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659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外,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承担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由省发改委、财政厅按5:5比例承担。
六、项目建设工期:37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建安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等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施工噪音、废物、尘土影响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